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1-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大高新”)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吴志军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的文件规定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相关要求,吴志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吴志军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由于吴志军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将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吴志军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吴志军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吴志军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吴志军先生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