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与离职同事吃散伙饭被解雇”的消息刷爆了不少人的朋友圈,也让网友们炸开了锅。有人对这起事件中两位员工的遭遇表示同情,也有人就用人单位与员工间是否存在矛盾展开了讨论。
昨天,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检察官就这件事作出解读,提醒市民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应正确维护自身的劳动权益。检察官认为,单就事件本身,用人单位通过这样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涉及触犯相关法律。
事件回顾
与离职同事吃饭 被要求辞职
7月初,一则“与离职同事吃散伙饭发了个朋友圈,老板要求两个在职员工马上辞职”的帖子火遍网络。
当事人小李(化名)称,得知前公司一同事要离职并即将离开杭州,他们几个关系较好的同事就相约出来吃个饭。当天到场的10人中,7人已从原公司离职,两人在职,还有一个就是这位即将离职的女孩。
吃完饭后氛围很好,他们就让服务员帮忙拍了张合影,各自发到朋友圈里。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公司老板看到后,莫名其妙地在他们的工作群里发消息,要求参与聚餐的两名在职人员主动提交辞职报告。
此事迅速在网上引发热议。随后,该公司老板回应称,作为公司管理者来说,看到这种照片,他觉得会对公司其他员工造成负面影响。因为在他的理解里,这代表着该两名员工会将负能量带进公司。他觉得这两位员工的做法“是对管理的挑战”。
检察官说法
遭遇非法结束劳动关系可仲裁
对此,未央区检察院检察官称,该用人单位的行为与我们所认知的辞退行为不同,属于劝退行为。
劝退字面意义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的含义,协商的目的是请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规避经济补偿金的支付。而辞退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通常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条例作出的处理。用人单位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二者叫法不同,赔偿也不同,所以劳动者应该看清解除劳动关系的本质,如果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应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该检察官提醒道。
那维护自身权益具体需要依据哪些法律法规呢?检察官解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下面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检察官认为,同事之间的聚餐属个人自由,单位不得干涉员工下班后的生活。除可依据法律为自己讨回公道之外,该事件中的劳动者还有权提起劳动仲裁,诉求既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但两种诉求,只能选择一种。
记者张晴悦
编辑:王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