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么奇葩的问题!有些从业不久的HR就觉得非常诧异:这怎么可能呢?应该是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人搞错了吧!
以我HR从业23年的经验告诉你:天下无奇不有!
为了很好地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还是从离职证明的作用开始吧!
一、离职证明究竟有什么用处?
可以这么说,离职证明有两大用处:
第一,证明你曾经在这家公司工作过。一般来讲,刚工作没多久的人,离开某家公司之后,非常需要这个“离职证明”,因为新公司要看这个东东,这个东东既能证明这位员工曾经在这家公司工作过,并且还证明目前两者之间已经结束劳动关系,劳动者不会存在着脚踩两只船的现象。
不过,如果是职位很高,已经工作很多年的高管,是不需要这个离职证明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职位很高的话,新的用人单位会启用背景调查方式,也只有背景
调查这种方式才是最可靠的,像求职者留下来的原单位上级的联系方式、还有离职证明等等,可能都是假的。但是,职位很低、工作经验不久的求职者,新用人单位是不可能采用背景调查方式的,因为背景调查的成本太高,并且有时候因为职位太低,背景调查这种方式竟然失效。那怎么办呢?于是,有些用人单位就要求应聘者提供上家公司的离职证明。
第二,如果离职证明上面记载的是被炒掉的话,还可以领取失业金。
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大家看到了没?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写得清清楚楚:“(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领取失业金。
二、企业的HR为什么这么做?
一般来讲,离职证明的格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证明该员工在原单位的职务,并同
时证明该员工已经离职,但没有说明离职的具体方式:到底是自动离职还是被公司辞退。另一种是既证明了该员工的职务,已经离职,并具体写明离职的方式为辞退或者是辞职。
这种离职证明,没有写明离职的方式。
这种离职证明,已经写明离职的方式。
如果员工明明是主动离职的,竟然被填写成辞退了!这是为什么呢?
笔者刚毕业没多久的时候,就曾经经历过这样很奇葩的事情!公司里有一位非常优秀的销售员提出离职了,老板不同意,毕竟他个人的销售业绩太好了!结果呢,这位员工跟老板吵了起来!说要去告老板,同时,还劝其他同事一起走!后来,这位销售员走了,但没过一个星期,又回来要我写离职证明。我向老板请教:如果不给他写离职证明的话,他会在前台那里大吵大闹的,该怎么办呢?老板“支招”说:就给他开一个辞退的证明吧!让新单位知道他就是一个刺头。
最后,我跟这位业务员说:老板只同意开辞退的离职证明,不愿意开辞职的离职证明!你要不要?
结果呢?这位业务员还是要走了这张被辞退的离职证明。
三、拿着被辞退的离职证明,能起诉原公司要赔偿吗?
大家请注意:离职证明和离职申请书是分开的。离职申请书的法律效力更大。所以,想拿着上面写着被辞退的离职证明去告原公司,是告不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