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伊始,又一年的毕业季拉开帷幕啦。
找实习、做毕设、租房子、签合同......
新大四党是不是已经开始为毕业奔波忙碌了呢?毕业之际,别忘了处理好自己的档案问题哦~
什么?
你还不清楚自己档案中有些什么、作用是什么、怎么查询......
以下是周到君从“黄浦就业”获得的档案流转七问,可要码住收藏,解决毕业季的档案问题,毕业不烦恼哦!
毕业生档案包含些什么内容?主要有哪些作用?
答:毕业生档案是学生毕业前个人家庭情况、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奖惩记录等的文字记载材料。学生在校时叫学籍档案,毕业后叫人事档案,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
随着人员的成长和发展,人事档案不断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招聘录用、政审考察、公证信息、职称评定等人事管理和服务的依据。
哪些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答: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在毕业后,有以下情形的毕业生档案,就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1、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
2、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
3、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
4、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
5、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
7、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
8、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毕业后的本市高校毕业生档案主要由哪个部门管理?
答: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管理本市户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各区、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照分级分类管理要求,根据流动人员户籍所在地属地化管理原则,对本区域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管理。
因此,毕业后成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由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即区就业促进中心或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管理;毕业后就业单位有档案保管资质的,其人事档案由单位保管。
作为一名本市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想把人事档案转递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如何办理?
答: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未继续升学的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可由学校转递至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因此,符合上述条件的毕业生只需将个人准确的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等信息、材料提供给学校,学校就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档案转递。
毕业生档案转递方式是怎样的?可以本人自带档案吗?
答: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转递档案须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因此,毕业生档案应由学校通过机要交通(包括EMS标准快递)或派专人转递,严禁毕业生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人事档案存放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交档案管理费吗?今后若因其它需要开具档案证明,需要费用吗?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沪人社力〔2015〕468号)的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内容。自2015年1月1日起实行免费服务。
因此,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保管流动人员档案、提供开具档案相关证明等服务都为免费。
学校转递档案后,毕业生可以到哪里查询档案所在地呢?
答:学校将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后,毕业生可持本人身份证件或《就业创业证》(包括《就业失业登记证》)至区就业促进中心或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查询档案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