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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员因工作缺席辞职报告’专职消防员辞职报告?

时间:2023-03-04 20:46:5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9月10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度第二次消防员招录报名工作正式启动,广大招录对象通过电话和网络就此次消防员招录有关问题进行咨询。应急管理部消防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梳理了大家普遍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问题予以解答。

一、简要介绍一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基本情况?

答: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缔造的一支队伍,由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组建,包括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大职责,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按照纪律部队标准建设管理,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消防救援队伍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消防救援总队,市(地、州、盟)和直辖市城区设消防救援支队,县(市、区、旗)设消防救援大队和若干消防救援站;森林消防队伍在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福建、四川、云南、西藏、甘肃、新疆9省(自治区)设森林消防总队,总队下设支队、大队、中队;在黑龙江省设直升机支队,在云南省分设飞行二大队;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在北京、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分设机动大队。

二、2019年度第二次消防员招录报名时间多长?怎样报名?

答:此次消防员招录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23时至10月10日18时。报名期间,招录对象可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进入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录入报名信息。也可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支队、大队、消防救援站(中队),领取宣传资料,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

在这里也提醒广大招录对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是应急管理部发布招录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的唯一官方平台。如遇有招录政策问题,请以招录平台发布信息或应急管理部、各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录办”)解答为准。

三、第二次消防员招录计划多少?截至目前报名情况如何?

答:消防员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主体,做好消防员招录工作,确保招录质量,是消防救援队伍有效履行职责使命、保持有生力量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2019年度第二次消防员招录共下达计划21806名,其中:定向招录退役士兵8723名、公开招录社会青年12938名、专项招录原公安消防部队解约定向培养士官145名。

9月10日23时,网上招录平台上线运行接受公开报名以来,注册、报名人数每日以3100余人的规模稳步增长。截至9月25日,4.6万多人成功报名。从目前全国报名情况看,27个省份报名人数已超过招录计划,其中:山西、湖南、贵州、青海、宁夏5个省份报名比例已达3:1以上,北京、天津、上海、浙江4省市报名人数相对较少。

四、第二次消防员招录与首次相比有哪些不同?

答:此次招录充分借鉴首次招录的成功经验,在招录方式、选拔机制、公开信息等方面做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具体来讲:

一是招录方式更加合理。按照退役士兵、社会青年两类人员,分类下达计划、组织考核、成绩排名,择优选拔录用,有利于不同类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驻有森林消防队伍的14个省份,与本省消防救援队伍实行合并招录、统一考核、统一排名、统一调剂,以解决两支队伍报考冷热不均、局部招录不足问题。对考核测试面试合格的招录对象按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公示,在规定时间内如有人员退出可顺序补录。

二是选拔机制更加科学。改进完善面试办法和体能测试标准,明确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条件和程序,突出招录对象综合素质考察,提高录用人员与工作岗位的匹配度。健全优秀人才优先政策,对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退役士兵,考核测试面试合格的直接录用;对中共党员、特殊专业人才等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利于更多高素质、高学历人才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三是公开信息更加全面。此次招录报名阶段面向招录对象公布《消防员招录知情书》,告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责任务、消防员编制、退出机制、日常管理教育模式、非正当原因退出惩戒办法,确保招录对象知悉消防员招录和管理使用等政策规定。通过招录平台及时公开招录进度和考核测试成绩,实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录全程阳光透明、公平公正。

五、第二次消防员招录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规定,招录对象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符合招录条件的可以报名,按照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录入报名信息。按规定,新录用消防员工作5年(含入职培训期)内不得提前离职,为此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录用入职5年内不得离职复学,请慎重考虑。

与首次招录不同的是,2020年6月以后毕业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因距离毕业时间较长(9个多月),不在此次招录范围。

六、消防员优待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答:今年以来,应急管理部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先后出台了《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等文件,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在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极大提升了消防员职业的尊崇感、荣誉感。

七、消防员在职业保障上有哪些政策规定?

答: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节假日在保证正常驻勤备战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按比例安排人员调休;符合休假探亲条件的,按规定安排休假探亲;因重大任务长时间备战未休息的,适当安排调休补休。应急管理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相关政策。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八、第二次消防员招录中哪些人员可以优先招录?

答:为了让更多高素质、高学历人才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这次招录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且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考核测试面试合格的直接录用。对中共党员和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表彰人员,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特殊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这里要说明的是,三等功及以上奖励是指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相关奖励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

九、第二次消防员招录对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有哪些条件要求?如何申请报名?

答: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报名年龄放宽至28周岁,需要具备通信、防化、航空、潜水、消防救援特种车辆维修等消防救援方面相关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具有相应专业操作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取得国家、军队承认的高级以上等级职业技能资格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的,本人须于9月25日前向省招录办寄送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各省招录办按照规定的专业范围、标准条件组织审核,进行初步考核测试,经向社会公示后,于9月30日前视情报应急管理部审批。经批准后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参加后续招录考核测试。

十、消防员职业发展前景如何?

答: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参加为期1年的入职培训,培训合格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消防员具有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只要努力工作,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同时,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每年面向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每年从大学生消防员考试录用干部,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或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均有机会提任为消防救援队伍指挥员。

消防救援是救人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的崇高职业,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同老百姓贴的最近、联系最紧的队伍,在全世界都备受尊崇,被称为“平民英雄”“最美逆行者”“最帅的一群人”。我们真诚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抓住机会、踊跃报名,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磨炼意志、增长才干、放飞梦想,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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