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改革一直被提及,在机构改革中,受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工、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他们通常会成功机构改革精简人员编制的首要对象。今天重庆卫生人才网就和大家聊聊企事业单位改革,临时工被裁后能拿到哪些补偿。
根据机构改革需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要求精简20%以上,对正式职工又必须“妥善安置”,以免影响社会安定,保障职工合法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就只能裁减各机关事业单位临时招聘的合同工或者劳务派遣工了,有很多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了很久,但一直都是合同制,最后却因为编制,被列入了精简行列,有些人甚至工作了十几二十几年。
机构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主体发生变化,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单位客观主体发生变化,属于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要素。因此,单位可以依此与临时工、合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有些工作十年以上,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也在合理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之列。但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也要根据《劳动合同法》来处理,需要按“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规定标准,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而不需要承担额外的经济赔偿。
劳动者在离职时,一定要认真核对自己的社会保障费用缴纳情况,如果出现欠缴,及时要求用人单位足额补缴,包括因欠缴造成的利息和滞纳金、罚款。如果被辞退后,养老保险缴纳不足15年,不足退休年限,因一次性补缴已经停止,只能通过个人缴纳,或者再就业由企业缴纳。在失业期间,可以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
总的来说,机构改革后对临聘人员不是很有利,所以如果能够有取得编制的机会那大家还是要抓住,关于这个问题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