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的王阿姨原来是流水线工人,既辛苦又要加班,工资又不多,后来听人说做保姆,既轻松,工资又高。
于是王阿姨经朋友介绍做了保姆,月薪4800元,月休四天。
王阿姨每逢星期天都要回家休假,丈夫得知她做保姆后,要求她辞职,但王阿姨辨称做保姆工资高,不愿辞职。
第二个礼拜,王阿姨回家后,丈夫独自睡一间房,无论王阿姨怎样劝,丈夫都不肯原谅妻子。
再后来,王阿姨索性不回家休假了,雇主答应不休假,每天加薪酬150元。
现在王阿姨打电话给丈夫,丈夫也不接,发信息也不回,就这样处在冷战中。
王阿姨也想过离婚,但孩子还在读书,又怕影响孩子的学习成绩。
雇主50岁,他的妻子在国外工作,孩子在国外读书,保姆的工作是买菜,做饭,做家务。
结束语:
王阿姨为了多赚钱,不打工,做保姆,她这样也是为了增加收入,这样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