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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辞职报告算不算失业」写了辞职报告还能领失业金吗?

时间:2023-03-01 22:19:1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法问】

原标题:主动辞职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本期主持人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张嫱

读者来信

编辑您好!

我是一家国企的文员,工作5年多,其间单位为我们缴纳了失业保险。

最近我有离职的打算,听一个朋友说,像我这种情况,辞职后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但也有朋友告诉我,主动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请问,主动辞职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青岛 王先生

为您释疑

王先生您好!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①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③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关于您提出主动辞职能否领取失业金的问题,关键在于是否符合“非因本人原因中断就业”的条件。劳动者主动辞职貌似是本人原因导致的失业,但依据法律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劳动合同的法定终止

该种情形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以及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其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主要包括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即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经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主要是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当然,如果您所在的用人单位并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范畴,您则无法领取到失业保险金。

山东锦海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冉

责任编辑:肖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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