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公司工作四年多,因在公司未来发展有限,再三考虑后遂向公司提出离职。老板开始各种挽留,但因我辞职之心坚决,就批准辞职报告,并规定一个月工作交接期。
在工作交接期的前半个月一直无人和我做交接工作,月中公司派人过来做交接,试工作一天后,他表示自己无法胜任这份工作,还是调回原来自己岗位。直到最后一周,公司重新安排人员过来做交接工作,他表示自己已大概了解工作内容,等以后有不清楚地方再随时联系我。在这一周内,其余领导相继找我谈话,做我工作希望我能留下,自己向他们表达感谢并谢绝了他们的好意。
我辞职离开公司第二天,老板在办公室模仿我的一些习惯动作,大肆宣扬自己莫须有的事情,把自己贬的一无是处。请问既然一个员工一无是处,差劲到极致,那他辞职时,您又何必大费周章三番五次的留人呢?只因他没有听从您的安排,顺从您的心意,不受您的掌握,就要在人走后,对他各种诋毁吗?您一个公司大老板在办公室那么多人面前唱戏一样对一个离职员工各种模仿和诋毁,对提出反驳意见的观众还极为不满,您觉得合适吗?在一个员工离职到现在将近三个月内时间,您公司人员隔三差五还在联系我请教工作上的问题。
一个极端的前任在分手后会对自己曾经的爱人各种诋毁抹黑,现在发现前任不仅指人也可能是个公司。
愿互不打扰 各自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