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企被除名职工工龄的计算,分两部分。
一、被除名之前的实际缴费工龄是不会清零的。
被除名之前的实际缴费工龄与除名后重新就业的实际缴费工龄,是可以累计计算工龄的。
这一点,国家劳动部办公厅1994年发布的【1994】376号文件中,是有明确规定的。
二、被除名职工除名之前未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工作年限,也就是视同缴费年限,是不可以连续计算工龄的。
被除名职工的视同缴费年限工龄,办理退休时,是不可以参加计算养老金待遇的,这部分工龄,国家是不承认的。
也就是说,被除名职工的工龄,在养老保险实行统筹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工龄,是会被清零的。
被除名职工养老保险统筹以后的工龄,只要是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的工龄,就不会清零,就可以与除名以后重新就业的工龄连续计算工龄。
国企自动离职的职工的工龄也是如此计算的,与被除名职工的工龄计算方法是一模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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