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职场同样如此。
当下的职场环境,早已经不是曾经铁饭碗盛行的时代了,所以辞职也就成为了职场人的家常便饭。
辞职在大多数人眼中都是非常简单的一件事情,无非就是打个辞职报告,然后等待公司批准,交接工作之后走人。
但事实真的是如此的吗?其实还真不是,这一次,我就来和大家好好聊一聊辞职,谈谈职场人辞职的四大误区。
误区一:辞职必须公司批准
很多公司都有这样的规定或者是制度:辞职必须经过公司批准,公司不批准,你就不能辞职走人。
这个事情从逻辑上来看,似乎是很通顺的。
为什么呢?
因为作为员工,需要要服从公司管理,当你辞职需要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批准你走,公司不批准,那么你就要等一等。
事实上是不是这样的呢?
还真不是这样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向公司申请,如果是试用期阶段,只需要提前3天。
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员工辞职必须通过公司的同意,或者是必须和公司协商一致,所以,员工辞职,是不需要公司批准的。
员工只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公司提申请即可,并不需要公司批准。
有些制造型企业,针对一线工人流动性大的特点,甚至还制定了每月固定辞职名额、或者是工作满半年甚至一年才能辞职,这些规定其实都是不合法的,员工辞职,是不需要遵守这类规定的。
误区二:辞职不办理离职交接公司就扣发工资
除了我们常见到的第一个误区以外,其实很多公司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都规定了,辞职必须完成工作交接。
如果不完成工作交接就扣发工资,直到交接完成,或者是不交接不能辞职。
这种规定都是企业为了减少员工辞职带来的工作交接环节的损失,从管理角度上看,可以理解,毕竟公司每个环节都有成本。
但是,这个规定同样是违法的,因为企业不能以这种事情为借口,来扣发员工的工资或者是组织员工辞职。
只要员工提出辞职,公司就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向员工支付对应的报酬,扣发工资,是不可以的。
还有一点需要向大家说明的是,假如由于员工辞职,未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工作交接,因此给公司带来了损失,公司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向员工进行索赔。
如果公司证据种族,能够证明损失却因员工辞职未交接工作导致的,那么员工就真的需要进行对应的赔偿了。
所以,建议大家辞职认真交接工作,但是请记住,公司不能用这个作为借口扣工资或者阻止你辞职。
误区三:辞职是没有补偿金的
大家都知道,公司如果解除劳动合同,要辞退你,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一般情况下,我们自己辞职,是没有积极补偿金的。
但是,凡事总有例外,特殊情况下我们自己辞职,也是有经济补偿金的,这种情况叫做被迫辞职。
被迫辞职,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被迫辞职,并不简单。
首先,被迫辞职的情形需要符合法律规定。
具体是什么规定呢?
就是《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规定定的那几项,除了这几项以外的,其他的都不行。
其次,被迫辞职的提出,还需要考虑的合理适度的问题。
比如,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按道理我们可以被迫辞职要求补偿金。
但是,假如公司1号发工资,然后3号还没发,你就提被迫辞职,要补偿金,仲裁大概率不支持,所以要注意适度。
最后,被迫辞职,要记得向公司提交被迫离职通知书。
请注意:不要弄成辞职申请!这个是不一样的。
另外,被迫辞职拿补偿金还需要注意证据要充足,否则很可能失败。
误区四:辞职永远都是想走就走公司管不着
虽然,我们在第一个误区就提到了,员工辞职,公司不批准,员工也能走,但是,还是那句话,凡事都有例外。
而且,这个例外一旦操作不当,不仅仅是辞职行不行的事了,还可能要给公司赔钱!
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通常有有两种!
第一种就是你跟公司签订了服务期协议。
如果你和公司签订了服务期协议,那么无论劳动合同终止了或者没终止,只要服务期还没结束,你想辞职,都不能轻松地走。
要么等到服务期结束再走,要么就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这种事情屡见不鲜,案例也非常的多。
比如个某航空公司机长辞职,最后赔了公司200多万的这个事情,就是服务期的问题了。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一些特殊的单位,比如说科研单位,或者是一些高新技术企业里边的一些关键岗位。
你要想辞职的话,会有一个约定叫做脱敏期,就是你离开这个关键岗位,提出辞职了,但是有几个月甚至十几个月脱敏期。
只有过了脱敏期才能走,没过脱敏期,是不能辞职走人的。
因为这种企业的关键岗位,涉及机密信息太多,在入职的时候就已经签订了保密协议,约定了脱敏期,所以,这个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以上就是本期分享的辞职的四大误区,大家记住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