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抚州讯 记者报道:日前,资溪县纪委监委对资溪县高阜镇溪南村村委委员、民兵连长、报账员、何家村小组组长卢银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卢银生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危房改造资金和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对套取危房改造资金、冬春救助款负有直接责任;利用职务之便,挪用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归自己及他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超过三个月未归还。
卢银生身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和法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资溪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卢银生开除党籍处分,责令其辞职;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