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遂宁市救助管理站6名工作人员刚递交了辞职信,就开始找单位要解聘经济补偿金。
理由是,他们属于“无奈辞职”,单位已经两个多月没有给他们发放工资。
遂宁市救助管理站站长吴宏权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确实有6名临聘人员辞职,关于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系因自己11月初上任后,发现单位之前发放给临聘人员的补贴等费用超过了预算,目前正在清算,并将及时发放工资。
遂宁市救助管理站
集体辞职
救助站两个多月未发工资,6名临聘人员一起辞职
12月16日上午,小刘、小蒲、老张等6人直接去了站长吴宏权的办公室递交了辞职信,关于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拖欠的工资,他们表示依然没有得到准确的答复。
小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们已经有两个多月没有拿到工资了,按照惯例,10月的工资应该在11月初发放,11月的工资12月初发放,因此算起来,单位拖欠了10月1日至今的工资和部分补贴。
选择辞职,几人称“实属无奈”,新来的站长吴宏权认为“之前给我们发多了,现在账户上没钱了”。小蒲称,因为合同都是一年一签,明年1月马上就要签订新的合同,吴宏权在会议上明确说了明年的待遇会有所下降,所以他们选择了辞职。
小刘递交的辞职信
交了辞职信的当天下午,几人便一起去了遂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裁决拿到救助站未发放的工资和补贴等,以及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按照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发放。最终,仲裁委员会建议他们先找工会协调解决。
老张计划递交的劳动仲裁申请书
54岁的老张已经在遂宁救助站工作了12年,他说自己是最早一批进入救助站上班的临聘人员,但“目前这种待遇”让他不得不辞职,“我们的待遇本来就不高,还要再降。”老张说,他们几人按照救助管理员岗位招聘入职,每个月工资、补贴、值班费等,加在一起都在3000元至4000元之间。
站长回应
发现账户出现缺口,在清算后会给他们补发工资
老张与遂宁市救助站一年一签的工作合同
吴宏权称这样的结果让他意外,12月16日上午,他开完会已经11点40分左右,刚到办公室,几名临聘人员就一起进来递交了辞职信,他还没来得及跟几人“好好沟通”。
“当天下午,工会和街道办的又找到我,我也详细给他们解释了。”吴宏权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关于拖欠工资一事,因为自己11月初调任救助站工作后,发现账户上用来给临聘人员发工资的钱存在缺口,因此打算清算之前哪些地方发多了,然后再进行补发。
吴宏权说,遂宁市救助站一共13名临聘人员,按照财政预算的人均4.5万元的薪酬,救助站以不同岗位不同待遇的标准进行发放。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值班补贴、出差补贴以及福利待遇等。目前,单位临聘人员10月、11月的工资和部分补贴没有发放,但单位都给他们缴纳保险等费用,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单位也代缴了。
吴宏权解释,因为救助站是全额拨款单位,临聘人员的工资都是财政拨款,这部分预算出现了缺口,就比较麻烦,所以计划清算出来,再协调发放。12月16日晚上,单位还进行了加班清算,争取早日给大家补发工资。
吴宏权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辞职的6名临聘人员,之前未给自己交流过,突然就辞职离岗,给单位的工作开展带来了一定困难。
律师说法
未发工资违约在先,员工辞职“责任也要算到单位头上”
小蒲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因为合同是一年一签,今年的合同期马上就要到了,所以,大家商量,要在合同期内辞职,才能拿到解聘经济补偿金。
四川杰可律师事务所律师冯骏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因为单位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违约在先,因此即使是员工主动提出离职,但责任还是要“算在单位头上”,这里有个前提是,员工在递交辞职信时,应注明“未及时领到工资”的原因而辞职的。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也一样认为,几名临聘人员虽然主动提出辞职,但遂宁市救助站首先未能按时发放工资,其申请解职经济补偿金,是受劳动法保护的。
红星新闻记者 杨灵 摄影报道
编辑 包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