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李先生称妻子在工厂宿舍里突发脑出血住院,可找公司请假却让辞职,如此回应让他非常气愤和担忧。
家属:病危请假公司却让辞职
李先生老家在万州,他与妻子陈女士进城在厂里打工,除了要供儿子读大学、女儿上小学,还有两位老人要赡养。
7月3日,记者来到位于人和街道人兴路附近的重庆两江新区第一人民医院。在住院部的神经外科病房里,李先生正在照顾患病的妻子吃午饭。
“妻子是在去年9月,到重庆翊宝智慧电子装置有限公司制造一处的流水线上班,我在一家五金厂上班,都是在厂里的宿舍住。”李先生说,6月26日傍晚七点半左右,他接到妻子同事打来的电话,说是妻子换好衣服准备上夜班的时候,却在宿舍突发头昏痛并伴呕吐,人事不省。
当晚,陈女士被急救120送到就近的渝北区中医院,经检查是脑出血,随即就转到了现在住院的两江新区第一人民医院,正在等待手术治疗。“事发突然,我是第二天通过妻子工作牌上的联系方式,电话联系了单位的相关负责人想为她请假,,对方却说让她直接辞职。”李先生说,这让作为该公司员工和家属的他们很寒心,感受不到公司的关怀。
△ 陈女士的工作牌。
公司:员工家属说法有待核实
在采访过程中,李先生对记者说,妻子在厂里上班是两班倒,平时是一个月一倒班,可她最近连续两个月都是上夜班,身体有些吃不消。幸好当时宿舍里面还有其他同事,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7月2日下午,我就把妻子的相关病例送到了公司,因保安不让进,便让妻子的同事帮忙转交给了领班,希望可以请假治疗。”李先生说,妻子生病,自己也是请假照顾,经济收入本就微薄,手术费更让一家人陷入困境。
那么,妻子到底会不会被动辞职?李先生对此甚是担忧。7月4日,记者根据李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了陈女士所在的公司,可其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该联系电话是公司的一个24小时值班电话,专供员工出现问题时方便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同时,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对员工家属关于公司要求“辞职”的说辞有待核实,因每天的值班人员都不固定,其相关情况也会及时向公司人事部报备。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该公司人事部,其工作人员表示已经知晓陈女士住院的情况,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员工可持相关就医凭证到公司办理请假手续,其医疗期工资可获得底薪80%,而公司这边也会尽快前往医院慰问员工。
律师:企业职工患病按规定有医疗期
对此,记者咨询了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方荣博士。他介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刘律师对记者说,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都有医疗期。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而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可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对某些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具体的医疗期需要根据病情来判断。
“只要在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而在病假期间的工资也应该按照比例发放。”刘律师说,希望用人单位在处理与员工的关系时,应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否则不仅会寒了员工的心,还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上游新闻
(原标题:员工突发脑出血住院 家属找公司请假却让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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