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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查书记辞职报告、社区书记辞职报告…

时间:2023-02-19 13:00:3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坚决消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现将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阿巴嘎旗原民族宗教事务局原局长图门巴雅尔履职不力问题。

2012年至2015年,阿巴嘎旗原民族宗教事务局实施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未按照规定期限实施完成,在实施阿巴嘎旗查干淖尔仓图合作社牛羊杂交繁育基地建设项目过程中,不认真履行对项目资金的监管职责,导致国家专项资金损失。同时,图门巴雅尔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2月14日,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2019年5月9日,阿巴嘎旗纪委监委给予图门巴雅尔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收缴非法占有资金2.2万元。

2、西乌珠穆沁旗巴彦花镇宝日温都尔嘎查嘎查长孙建军村务不公开等问题。

2014年起,孙建军在嘎查分配水井、棚圈等项目时,未经嘎查“两委”、牧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决策进行分配,优亲厚友,谋取利益。2017年在开展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嘎查“三资”整治工作中,嘎查“两委”未按照上级要求进行整改,孙建军负有领导责任。同时,孙建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2月22日,西乌珠穆沁旗纪委监委给予孙建军留党察看处分,责令辞职。

3、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派出所副所长赵宝成、陈晨不作为问题。

2018年4月至5月期间,乌里雅斯太镇派出所先后两次收到群众反映李某某组织赌博案件线索,陈晨作为乌里雅斯太镇派出所副所长、带班领导,对警情未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和及时处理,存在执法不严、处警不力的问题。赵宝成作为乌里雅斯太镇派出所副所长、辖区警务负责人,对反映李某某组织赌博案件不知情、辖区情况不了解,未能及时上报辖区居民违法行为,致使李某某在乌里雅斯太镇某小区组织赌博长达一年多。2019年6月25日,东乌珠穆沁旗纪委分别给予赵宝成、陈晨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3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在我盟一些地区和领域仍然存在,既有失职失责、玩忽职守、乱作为的问题,也有履职不力、责任缺失、不作为的问题,与党的初心和使命背道而驰。这些党员干部被追究责任,体现了各级党委、纪委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权责对等、失责必究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全盟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排查梳理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画像”,认真整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主动查摆、牵头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关键少数”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查处力度,敢于较真碰硬,严肃追责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兴安盟科右中旗纪委监委通报1起“三务”不公开典型案例

科右中旗高力板镇金祥嘎查党支部书记王满良、嘎查文书陈宝顺“财务”不公开问题。2015年,金祥嘎查党支部书记王满良、嘎查文书陈宝顺将100亩机动地的30,000.00元承包费收支未入镇经管站账目,也未通过村民理财小组审定,未及时进行公示公开,直接用于偿还嘎查历年饭费欠款。2019年1月,科右中旗纪委给予王满良、陈宝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鄂伦春旗纪委监委通报3起典型案例

近日,鄂伦春自治旗纪委监委聚焦民生领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与“三务”公开工作中不公开、假公开、慢公开、公开不全等问题,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并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宜里镇渔场村村干部错报大豆种植面积,骗取玉米补贴等问题

2015年,宜里镇渔场村报账员于林宽,将宜里镇渔场村村委会副主任白凤明及另外两户村民申请的种植大豆差价补贴面积共计1324亩错报为132.4亩。经宜里镇渔场村村委会主任彭寿合,村委会副主任白凤明,渔场村报账员于林宽,共同商议决定虚报玉米种植面积,骗取国家玉米补贴款132,640.00元,用于支付白凤明及另两户村民的大豆差价补贴款。2019年3月,彭寿合同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白凤明、于林宽同志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宜里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被谈话提醒。

二、宜里镇扎西村党支部书记韩德胜工作失职问题

宜里镇扎西村党支部书记韩德胜,在任扎西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负责扎西村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工作,在工作中将宜里镇扎西村三户十口人错误识别为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工作失职。2019年3月,韩德胜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古里乡兴牧村原党支部书记吴少平监管不到位问题、古里乡兴牧村原村委会主任刘淑杰“三务”不公开等问题

古里乡兴牧村原村委会主任刘淑杰,在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未公开公示的情况下,个人决定对七户贫困户发放扶贫电视;个人决定聘用其儿子刘某某为村文化室管理员、阅览室管理员,每年发放工资2,000.00元,共计6,000.00元;个人决定用扶贫互助社剩余资金为互助社领导机构成员发放误工补助21,000.00元;在古里乡兴牧村集体羊转租过程中,公开不到位,部分村集体收益及去向未公开公示。村集体租羊合同到期后,刘淑杰未及时与相关六户承租人续签合同,兴牧村村委会未召开会议研究与承租户签订合同,收缴租金、收回出租羊等事宜。古里乡兴牧村村委会未召开会议研究旗扶贫办及旗民委项目购买羊收益支配比例情况;未对旗扶贫办、旗民委项目集体羊收益分红进行公开。古里乡兴牧村村委会召开会议研究对全村贫困户、非贫困户混合分红,违规将扶贫互助社土地租金91,000.00元,平均分配给全村332户。刘淑杰在任兴牧村防疫员期间,弄虚作假上报农牧业生产救灾补助五户,虚报6580只羊。2019年2月,刘淑杰同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古里乡兴牧村原党支部书记吴少平,在集体羊转租过程中公开不到位,部分村集体收益及去向未公开公示;兴牧村村委会未召开会议研究与承租户签订合同,收缴租金、收回出租羊等事宜。对时任古里乡兴牧村村委会主任刘某某聘用其子任村文化室管理员、阅览室管理员,并发放工资的行为监管不到位。2019年2月,吴少平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内容来源: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清风兴安、鄂伦春旗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邓丽琴

审稿主任:剧根宏

值班总编:杨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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