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余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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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小伙伴问:
跟领导提了辞职,但领导迟迟都不表态,怎么办?
具体要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得看辞职的决心有多大。
这是什么意思呢?
因为根据我在做HR所见的诸多辞职案例中,不乏很多提了很多次辞职,但最终熬成了公司元老级员工,还仍然在职的。
有的职场人,把辞职这个事情当成一件特别慎重的事,一旦说出口,就绝无挽留的可能;
但也有很多职场人,被领导一番情理兼具的劝说,又或者许诺升职、加薪、给奖金等的实际好处,或者干脆从一开始提辞职就是一种博弈,赌领导缺不了自己,从而获得自己想要的待遇,那么,也会欣然接受公司和领导的挽留,继续留在公司。
是真的只想离职,还是一种试探,真正的诉求是为自己争取到更多利益?两种不同的目的,在领导不表态时,具体的做法也不相同。
01
确定一定要离职,那就要尽快“书面通知”,不需要公司和领导的批准
来,跟我一起读一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鉴于法条里的每一个字词、每一个标点都是特别严谨的,我再用更加大白话的方式来解释一下:
首先,关于辞职,已经转正的员工和试用期的员工是不同的。这一个表现在时间上,如果已经转正,需要提前30天通知,如果是试用期,只需提前3天即可;另一个表现在通知方式上,转正的员工需要“书面形式”,而试用期员工就不限形式了;
其次,劳动合同法上说的是“通知”,而不是“申请”,也不是“协商”。通知是什么意思?就是我告知一下就可以了,需要“书面形式”,那我就写个辞职报告、辞职信、或者直接公司人事系统里提个离职流程,都叫“书面形式”,但既然法律已经赋予了这个权利,就不要画蛇添足,写什么“辞职申请”,或者在辞职信里写诸如“恳请领导批准”之类会对自己不利的话。
所以,具体要怎么做?
既然已经当面跟领导提过离职了,他也没表态,那我们在礼节上,已经把该做的都做了。
为了能够有理有据,在履行了法定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义务之后(如果属于转正员工的话),能够顺利离职,那可以直接补一个“书面通知”,可以是纸质的辞职报告,也可以是公司常用的流程管理系统或者是邮件等较为正式的方式提出,然后再用公司同事间常用的即时通讯工具及时提醒和通知,并保留相关证据。
关于辞职报告的写法要点,可以参考我的这篇文章:
个人原因离职,辞职信怎么写?附上一篇得体又无法律风险的范文
02
如果提辞职是想要试探领导会不会加码挽留,可以再多些耐心
假如提离职时,还没有找到新的工作,或者干脆只是一时冲动的决定,内心多少还是有搏一把,看领导会不会因为害怕自己离职而答应自己之前提过的升职、加薪等要求,那可以再耐心等一等。
因为领导可能也在考虑和权衡,要不要用答应你的相关要求来挽留你。
如果在一个合理的时间范围内,领导仍然没有找你谈,你可以主动去找领导谈。
这个合理的时间范围,可以是两周到一个月左右,还要看领导是不是有其它特别重要的事项在忙。
而聊天的内容和方式不妨单刀直入一些,既然连辞职这样的事情都提出来了,肯定也是有谈不拢就离职的打算。
谈的时候,领导肯定会问为什么想要辞职。那我们是嫌职位太低没有发展,还是嫌工资太低想要一个更高的待遇,又或者在某项重要工作中得不到领导的资源支持?
即便领导不主动问,也不妨坦诚说出来,为自己做最后一次争取,如果仍然失败,那也算是尽了全力,可以毫无遗憾地辞职走人了。
而如果领导答应了相应要求,趁热打铁把这个承诺给落实下来,然后就可以安心继续工作了。
我是余姐,10多年上市公司HR,专注分享求职面试、职业发展实用干货。关注@游刃职场有余姐,一起成长为更具选择权的职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