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AI财经社健识局 陈广晶
编 | AI财经社健识局 严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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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天晴又因贿赂被重罚。
3月17日,江西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发布通知称,根据江西省医药购销领域的规定等,决定取消新余市创晟贸易有限公司和连云港正大天晴医药有限公司及其代理人的网上采购配送资格,为期两年。
其中的连云港正大天晴医药有限公司,是中国龙头药企正大天晴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是药品批发、医疗器械销售等。
根据上述通知,此番两家公司被踢出江西市场,主要是因为两家公司在新余市药品、医疗器械购销活动中,存在商业贿赂,违反了江西省医药购销领域不良反应记录管理规定。此前,两家企业及其涉事人员,均已被列入了江西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涉及人员包括创晟贸易的原法人代表吴维民,连云港正大天晴医药的工作人员饶尧、王武祥。
按照江西省2014年发布的购销领域不良记录管理规定,终止合同、取消配送资格只是开始,相关企业及个人在此后的两年内都不能参与该省的集中采购配送申请,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或接受财政资金的医疗卫生机构都不能以任何形式采购其产品。
这已经不是正大天晴首次在新余受罚。就在一年前(2019年的3月27日),正大天晴已经因为“涉及违规行为”被新余市卫健委发公告取消了向公立医院销售部分产品的资格,包括:恩替卡韦分散片、卡培他滨片、唑来膦酸注射液、噻托溴铵粉雾剂四个大品种。
正大天晴之外,2019年10月份,大三甲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还曾因为企业“违规”,一口气拉黑了9家药械供应商。同时还将延期两年支付货款。
可以看到,自从2016年央视播发《高药价下的高回扣》揭开医药行业回扣、腐败现象面纱以来,中国的医药反腐力度持续升级,不止江西,江苏等多省份也都建立了购销领域的不良记录管理制度。毫无疑问,药品生产、流通,甚至使用环节的腐败成本都已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