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锡盟公安特警队伍建设,提升特警队伍的实战能力,推进锡盟公安特警队伍向年轻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进一步增强全盟维稳处突、处置群体性事件和巡逻防控的特警力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特警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 基本原则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
根据公安机关特警警务辅助人员岗位需要,盟公安局计划招聘70名特警警务辅助人员,其中招聘男性60人,女性10人。
同等情况下(总成绩相同),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以上各类人员类别排序即为优先顺序)
岗位设置详见《锡盟公安局公开招聘特警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一)。其中,报考岗位1考生应具备以下任一条件:
1、服役期间在团级以上相关技能大比武活动中获得荣誉的;
2、服役期间参加相关技能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
3、具有相关专业技能认证资格证书的;
4、可证明本人具有相应技能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考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2000年12月7日之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92年12月7日之后出生),部分岗位28周岁以下(1989年12月7日以后出生),具体以《锡盟公安局公开招聘特警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为准;
2、退役士兵报考人员需高中及同等学历以上,其他报考人员需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3、具有锡林郭勒盟户籍(2018年12月6日之前取得锡盟户籍)或高考入学前为锡盟户籍;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具有良好品行,政审合格,无违法违纪记录;
6、身心健康,达到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7、具有符合专业岗位要求的能力;
8、身高:男1.75米以上,女1.65米以上;
9、具备招考专业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5、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被辞退或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人员;
7、现役军人;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组织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现场确认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www.xm,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8:30-2018年12月16日17:00。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以下)。
3、报考人员填写个人简历,须完整填写高中、专科、本科等学习经历和服役经历,以及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此次招聘考试将进行体能考核,体能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特别提醒:此次招聘体能考核标准较高,请孕妇、伤病和体能差的人员慎重报考)。
4、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本人携带报名表、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盟公安局院内体育馆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资格。资格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8:30-2018年12月17日17:00。所需材料:
(1)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所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3)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高中及同等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学历证明材料;
(4)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5)以及岗位所需其他佐证材料。
5、现场资格确认重点审核考生身高(男1.75米以上,女1.65米以上)和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的将按审核不通过确定。
6、考生现场确认、网上审核通过后,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核通过后缴纳报名费70元/人,并打印报名登记表。缴费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8:30-2018年12月18日17:30 。
(二)体能考核
1、所有通过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均需参加体能考核,体能考核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体能考核时间和地点详见体能考核通知书。
2、参加体能考核人员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护照、体能考核通知书参加体能考核。体能考核通知书于2018年12月23日-2018年12月24日内在报名网站打印。
3、男性岗位体能考核参照公安部印发《公安特警训练与考核大纲》中《特警新入警队员考核标准(男子)》(见附件2)组织实施,女性岗位体能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女子组)》(见附件3)相应年龄标准对照实施。
4、体能考核单项成绩在最低标准(男子30分,女子35分)以下(不含最低标准成绩)的,该单项成绩计零分。每位考生体能考核平均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为考核合格,平均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对体能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或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的体能考核结束前参加体能考核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
5、体能考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体能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将所缴费用自动退还到报考人员缴费的银行卡里。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对于急需岗位或短缺专业人才,经盟公安局特警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笔试科目
笔试公共科目为《特警警务辅助人员综合知识测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公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本次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场按标准化考场设置。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部分内容加注汉文)的考生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对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考点设在锡林浩特市,具体地址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于2019年1月10日-2019年1月11日内在报名网站打印;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护照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考生笔试成绩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政策加分,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有考试总成绩相同人员,按优先招聘条件仍不能确定排名的,男子将依据体能考核3000米跑项目时间成绩确定排名,女子将依据体能考核800米跑项目时间成绩确定排名。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3次。
报考岗位1(狙击、排爆、攀爬、索降专业技能)的考生在笔试环节后,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由盟局特警支队进行专业技能进行现场测试,现场测试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现场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体检由锡盟公安局指定医疗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公安部印发的《公安特警队建设规范》有关规定进行。其中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第二十一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的要求和特警岗位训练强度大、危险系数高、任务量大的特殊性,结合特警工作实际,增设以下体检标准:毒品现场检测阳性不予聘用。对体检环节出现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及考察
由锡盟公安局在公示前对考生进行严格政审及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依据德才兼备的标准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适宜此项特殊工作,提供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形成考察材料。对政审及考察环节出现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锡盟公安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体能考核结果、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招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暂行办法(试行)》进行管理,不占用事业编制,不纳入编制管理。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和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原则上服务期为10年(在最低服务年限期间,原则上特警警务辅助人员不得调整或借调其他非特警岗位,允许其辞职或考录公务员及事业编制等)。试用期经考核发现不适宜从事特警警务辅助工作的,取消聘用。
(九)薪酬及待遇
聘用后薪酬待遇按《锡林郭勒盟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7]128号)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8]82号)所规定标准执行。
五、其他
(一)建立锡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要慎重选择报考职位,在笔试环节后放弃的考生,记入诚信档案。
(二)考生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锡盟公安局公开招聘特警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考。提醒考生,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职位和填报信息。
(三)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办理聘用手续后,考生放弃或取消聘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放弃或被取消聘用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五)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记入诚信档案人员分别给予相关处理。对违法违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针对此次招聘考试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驻盟公安局纪检组将对本次招聘全部环节进行纪律监督。
(八)本方案由盟公安局特警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简章所提“以上”及“以下”均包含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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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戴思惟 李仁龙(实习)
编校:李咏梅
主编:唐建权
审核:于小村
出 品:内蒙古警界全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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