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一位在霸州某小区南门做洗车工的刘先生(化名)说:我是5月28号,去一家汽车美容店打工的!干到7月中旬发了工资后,我因为要结婚,得操持一些婚前事务,我就说先不干了,这家老板一听就不高兴了。
老板当时就和我说:我根据你的表现,只能发你一个月的工资,3944元,余下的5月份的两天半和7月份的9天,共计11天半的工资1372元将被扣除!老板还说:你学会了技术就跑路,去别的地方工作了,那工资你就别想要了,也别磨叽了!说实在的,我就一个临时工,他就一个小店儿,也没有签什么长期劳务合同!既然没签合同,我就是自由人吧!所以也没必要必须得干满多长时间,才能结婚吗?
再说我们每天说是八小时的工作时间,但是我们几乎每天为了给老板创收,都加班两个小时,这个他怎么不说呢?还说技术学到手了就跑啥的,我就想问问大家,一个洗车的有什么技术呀!不就是一个水枪,一块抹布吗?哪有什么技术含量?找这么一个理由出来,说白了不就是想扣工钱吗?这也太欺负人了吧!
(此图为刘先生6月份工资)
据这家洗车店的老板于先生(化名)说:小刘来我们店应聘的时候,虽然我们之间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书,但是我们之间有口头的君子协议呀!如果短期打工,我肯定不要,他当时答应了是长期在这里打工我才聘的他呀!怎么说走就走,也得给我找人的时间吧!难道这是讲信誉的表现吗?
结婚是一个人的人生大事,我也没有拦着呀?婚期过了,还来这里上班,我当然欢迎了!但是年轻人说话,好好说不行吗?我一个大人,说啥也不能和一个22岁的孩子计较什么的,只是工资在这里先放一下,到了8月15日发工资的时候,我再发给他,现在肯定不行!
这就是目前双方各自的说法,如果问题得不到圆满解决,希望刘先生通过相关法律部门维权?众所周知,工资是工人合法的收入,理应受到法律保护,大家说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