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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了辞职报告单位不批]领导没上交…

时间:2023-02-16 13:26:1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上班前缴纳了1500元押金,说是给退,现在公司还不承认这个事情了。”驾驶员陈先生说。工作前交了1500元,离职后公司却不承认此事,在三原丰原公共交通汽车有限公司(下称丰原公交)当司机的陈先生懵了。

2月21日,陈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称,2021年7月9日,他来到丰原公交,成为了一名驾驶员,工资由底薪和提成构成,底薪一个月3500元,提成按照车辆的营业额计算,入职当天陈先生便缴纳了1500元,“当时给我们说的是押金,主要是怕车辆损坏,我就交了,但是手写的押金条并没有给我。”陈先生说。

陈先生告诉记者,2021年7月10日,他开始在丰原公交上班,“7月份属于实习期,每天的工资按天计算,每天30元,共600元。”陈先生说。直到8月23日,他因病离职。11月份,陈先生收到了2000余元的工资,“这是8月份的工资。”陈先生说。

这之后,陈先生一直与丰原公交交涉1500元费用及600元工资事宜,但均未果。“他们现在压根不承认这个1500元的事情。”陈先生说。

随后,记者联系到陈先生曾经的同事唐先生,其表示,他是2021年3月份来到丰原公交的,大约是8月中旬离职的,他的工资付清了,1500元仍没退还,“当时说是干满一年就给退1500元押金的,但有的人没干满也给退了。”唐先生说。也是等到后来要求退钱时,唐先生才发现票据上写的并不是押金,而是风险保证金。

2月21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丰原公交人事,其回应称,并不存在1500元押金事宜,至于工资,其表示,陈先生7月份的工资应该是8月份发的,8月份的工资应该是10月份发的,并表示公司不会拖欠工资。

随后,记者联系到三原县劳动监察大队,其工作人员表示,丰原公交确实欠陈先生600元工资,丰原公交让陈先生去领取,但陈先生似乎因1500元费用并未领取。其还表示,陈先生并无1500元的相关票据,他们无法介入此事,建议陈先生去劳动仲裁。对于唐先生的票据,他们会进行调查,等调查结果出来,会及时告知。

华商报记者 杨宁 编辑 牛佩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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