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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车祸领导指示辞职报告

时间:2023-02-14 21:13:1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1、辞职当天发生交通事故也能认定工伤吗?

王某是一家公司的员工,6月1日书面向公司提出辞职,不料在当天回家途中出了交通事故,这种情况下王某算工伤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于王某仅提交了辞职报告,但单位并没有明确做出答复,也没有办理离职手续,王某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仍然处于存续期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王某依然构成工伤

2、假如王某是在交接工作过程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员工辞职交接工作受伤,由于员工尚未办理离职手续,仍是用人单位的员工,并且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出事,但要确定他是否因工受伤,最关键一点是看他的受伤是否跟工作有直接关系。如与工作有关,应属于工伤。

3、假如王某在离职当天回家途中出了交通事故,是否为工伤?

多数用工单位会认为,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职工已经不是单位人员,不应当认定工伤。其实不然。职工在离职日的上下班途中仍然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合同终止或解除日,一般情况下只要在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径回家途中,遇到符合规定的伤害,就可以认定工伤。大多数用工单位在职工办理合同终止或解除日当日是很随意的,尤其是在办完终止或解除手续后,职工何时离开单位一概不管,一旦发生意外,双方便产生矛盾和纠纷。为此,单位与职工应书面约定职工离开单位的时间和手续,避免产生矛盾和纠纷,以利于辨别是非、分清责任。同时,合同终止或解除日职工回家途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并被认定工伤,合同终止或解除效力就会因工伤被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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