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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问题辞职报告范文大全

时间:2023-02-14 12:00:2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王军月女士的辞职报告,王军月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军月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新一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就任前,王军月女士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公司监事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日,王军月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军月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王军月女士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赵丹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候选人赵丹娟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10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赵丹娟女士,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党员,南开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长沙电力学院会计学专业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7月至2011年10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审计经理,2011年11月至2015年12月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审计事务部高级审计主管,2016年1月至2021年11月任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北京协同创新轨道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赵丹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新增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各关联方与公司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逐项表决,逐项表决时相应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的独立意见:议案中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书面意见:公司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应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中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2020年同类业务营业收入。

2.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对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将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北京交通大学

企业名称:北京交通大学

企业类型:事业单位营业

法定代表人:王稼琼

注册资本:131,123.00万元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

主营业务:培养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文学类、理学类、工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类学科高等专科、本科学历教育;文学类、理学类、工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教育学类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工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学科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与学术交流。

北京交通大学为国家教育部直属高校。

鉴于信息保密原因,北京交通大学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2、北京协同创新轨道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协同创新轨道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增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6日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1号楼10层1018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科技成果鉴定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知识产权服务;产品检验检测服务。

主要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持股35%,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持股10%,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持股10%,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5%,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

鉴于信息保密原因,北京协同创新轨道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3、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洪伟

注册资本:477,54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2月7日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1号楼1118室

主营业务:交通装备工程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交通装备的技术开发;设计、销售轨道交通装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开发;产品设计;销售机械设备;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

主要股东:京投公司持股100%

2020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2020年度营业收入179,107万元、总资产1,115,035万元、净资产481,367万元、净利润-17,611万元。

4、北京京投亿雅捷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京投亿雅捷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瑜

注册资本:13,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9月10日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3号楼10层

主营业务:研究、开发交通系统软件及交通网络技术;系统集成;转让自有技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通讯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专业承包;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

主要股东:京投众甫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2020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2020年度营业收入46,993万元、总资产67,246万元、净资产20,187万元、净利润3,206万元。

5、苏州华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苏州华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钟华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日

主要办公地点:苏州高新区科技城青城山路350号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列车内系统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通讯设备(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及关键件除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修理;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专业设计服务;广告制作;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

主要股东:Beijing Investment Railway Technology Development Limited(京投轨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5%

2020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2020年度营业收入61,543万元、总资产100,042万元、净资产65,201万元、净利润11,593万元。

6、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孝贵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8月4日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公益西桥西北京轨道交通大厦

主营业务:轨道交通规划技术咨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技术咨询、开发、转让、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工程招标代理;招投标代理;代理进出口;会议服务;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乘用车);技术检测;销售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

主要股东:京投公司持股98%

鉴于信息保密原因,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二)关联关系说明

1.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交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北京协同创新轨道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协同创新轨道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京投公司持股35%的公司,京投公司的副董事长同时担任北京协同创新轨道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符合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京投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认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北京京投亿雅捷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京投亿雅捷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是京投众甫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京投众甫科技有限公司是京投轨道交通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亿雅捷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是京投公司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认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苏州华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华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Beijing Investment Railway Technology Development Limited(京投轨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苏州华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京投公司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认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京投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认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北京交通大学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因公司实施“示范平台项目”项目,向北京交通大学采购列车动态测试设备、IO仿真服务器、平台智能监控。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北京协同创新轨道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因公司实施“示范平台项目”项目,向北京协同创新轨道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综合测试中心交互系统、信息安全、电源屏、UPS、蓄电池。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3.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因公司实施“示范平台项目”项目,向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智能列车调试验证平台。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4.北京京投亿雅捷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因公司实施“示范平台项目”项目,向北京京投亿雅捷交通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综合业务平台。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5.苏州华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因公司实施“示范平台项目”项目,向苏州华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计算机模块。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6.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因公司实施“示范平台项目”项目,向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采购平台建设相关的设计、咨询服务。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所需,且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在公平的基础上按一般市场规则进行。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而且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低,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交控科技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3月4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王军月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王军月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与关联方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协同创新轨道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京投亿雅捷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华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发生向其采购商品及相关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7,220.00万元,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全体监事对下列子议案逐项审议和表决结果如下:

1.1关于新增与北京交通大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新增与北京协同创新轨道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监事王军月女士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参会的其他监事均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1.3关于新增与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4关于新增与北京京投亿雅捷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5关于新增与苏州华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6关于新增与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王军月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赵丹娟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同意选举赵丹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5层501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2年3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3月1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1、1.02、1.03、1.04、1.05、1.06、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1、1.02、1.03、1.04、1.05、1.0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北京交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2年3月23日、3月24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3月24日下午17: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1层飞燕厅。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进行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606086

传 真:010-83606009

联 系 人:毕危危、张瑾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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