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盐城市人大常委会
人事任免决定
(2019年1月11日
盐城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新华同志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王峻松同志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李云腾同志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周宏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黄旭东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徐祥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许雪峰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丁益钧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盐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十号)
一、关于代表选举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射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田海波同志、亭湖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徐海宁同志为盐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田海波、徐海宁的代表资格有效。
二、关于代表资格终止
因建湖县选举的顾克中代表和亭湖区选举的李培代表调离本市,根据代表法的规定,以上两名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盐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51名。
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
刘向阳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1月11日
盐城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盐城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向阳同志辞去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其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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