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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校长辞职报告简短说明

时间:2023-02-14 00:51:1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5月31日上午,乐清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章纪泉主持会议,副主任周明涛、陈景飞、胡成剑、程天青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银巧,副市长王剑文,市检察院检察长赵海霞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具体如下)。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56号 2016年5月31日乐清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吴呈钱为乐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5月31日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57号 2016年5月31日乐清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 叶晓权为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和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胡锦锋为乐清市人大常委会乐成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郑大同为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城东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周建光为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城南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陈武为乐清市人大常委会盐盆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施洪贤为乐清市人大常委会盐盆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盛永乐为乐清市人大常委会石帆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吴建荣的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城东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林鹏霄的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天成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叶晓权的乐清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荣抱的乐清市人大常委会盐盆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郑向群的乐清市人大常委会翁垟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5月31日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58号 2016年5月31日乐清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 郑李武为乐清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5月31日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59号 2016年5月31日乐清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免去: 林时乐、夏仕友、张明乐的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5月31日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赵明皓辞去乐清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6年5月31日乐清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和赵明皓同志本人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经乐清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赵明皓辞去乐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常国宏辞去乐清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6年5月31日乐清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和常国宏同志本人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经乐清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常国宏辞去乐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人大主席团成员名额的决定。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其他事项。 ■来源 乐清日报 ■乐清日报记者 徐琴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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