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厂的应届生员工因对过度加班现象忍无可忍,便在公司大群里怒怼企业管理层,网友们大呼“这小伙子真是吾辈楷模!”。大厂加班现象虽然严重,但是一般都是会给加班员工支付加班费的,那这样的情况下企业是否还违法呢?员工因此提出离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员工加班企业当然要依法支付加班费,但是我国法律对于加班时间也是有明确限制的,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能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加班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每日不能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能超过三十六小时。但是如果发生需要紧急处理的公共救急性事务,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不受上述情况的限制。所以只要企业加班时长超过了法定时长,这都属于违法行为!
因为过度加班猝死的新闻屡见不鲜,过度加班的企业文化百害而无一利,那么如果员工因为企业过度要求加班而提出离职,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企业过度安排加班属于“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劳动者完全可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赔付标准的计算是工作年限乘月工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后,张律师要提醒一点,如果要以此为由要求提出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平时一定要保留好企业安排过度加班的相关证据,以免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