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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可要写辞职报告、试用期如何写辞职报告?

时间:2023-02-13 15:19:4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试用期的存在一方面是为了保障公司的合法利益,另一方面它的期限以及工资等限定条件的存在也是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利益,所以环球君今天就选取关于试用期相关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01

试用期内提出离职申请,需要开具离职证明或其他证明吗?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开离职证明,而用人单位也要义务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02

试用期三天就被主管微信通知说被辞退了,不适合他们的岗位。正好在周末晚上说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一开始问她什么理由,她说不上来就说老板说不合适。气不过后来继续追问,说因为上班时间看书,工作态度不好 。因为试用期一开始没什么事情做,然后我就在看一些劳动法的书。他们也没有跟我沟通,就直接微信通知说辞退了。劳动合同签了但是没有给我。 请问可以去劳动局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建议:

1.题主在公司入职3天,虽然没有给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在入职一个月内签订的都是合法的,所以这个题主是没有理由申请劳动仲裁。

2.入职三天就被告知不符合条件,这个需要看下公司录用条件是不是包含这一条,如果公司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题主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也是可以无偿解除劳动合同的。

3.我的建议是,因为只是入职三天,只要公司把三天的工资正常结算,没必要进行劳动仲裁,抓紧时间找下份工作,而且通过这三天也可以发现这个公司的不正规,入职三天,没有所谓的负责人分配工作,也没有人主动询问情况,还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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