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调岗
是对人员优化组合的一种有效方式
一般情况下
公司必须和员工协商一致才可以
但往往这也成为了
公司逼迫员工
自动辞职的一种惯用手段
那么
公司单方面通知我调岗
我不想去
因此提出离职
是否有补偿或者赔偿呢
本期嘉宾
赵志恒 律师
上海迪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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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很难做到一辈子在一个公司只从事一个工作岗位,随着公司的发展变化,工作岗位随着相应改变是很正常的现象。
赵志恒律师表示员工不想服从公司调岗离职,能否得到补偿或赔偿这主要是看公司对员工调岗的性质如何,即“正常调岗”和“非正常调岗”。
什么是“正常调岗”
公司如果因生产经营需要,对员工进行优化组合、科学合理配置,将更合适的人放到更合适的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员工的待遇不降低,甚至还会有提高,工作环境、条件也没有明显变差。
公司在调岗之前,通常都会找员工沟通、做工作,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与员工达成一致意见。
这种情形下的调岗就是“正常调岗”,既对公司发展有利,也无损员工利益,甚至还有利于员工的职业发展。
作为员工,应该有大局观念,服从公司做出的调岗安排。如果固执己见,不服从公司调岗安排并以此自离要求公司给经济赔偿的话,公司是不会给经济赔偿的,连经济补偿也不会给。因为,公司是正常的调岗行为,没有过错。
什么是“非正常调岗”
公司的“非正常调岗”,是指公司调岗的目的、性质并不是为了公司的经营发展,而是想通过调岗来逼迫员工自离,从而达到公司不用给员工经济补偿的目的。
公司通常惯用的做法就是,将员工调岗到员工不擅长、不喜欢、不能胜任的工作岗位上,工资待遇、工作条件会有明显的降低,具有恶意欺压、报复性质,也容不得员工反驳,员工只能无条件屈从。
这是一种典型的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违法行为。
在这种情形下,员工不服从公司做出的单方面调岗,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给经济补偿的话是合适的,《劳动合同法》是支持的。前提是员工应该要掌握公司单方面调岗的证据才行。比如,公司给下达的“调岗通知书”等。
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
劳动者能如何主张维权?
用人单位以员工不赴任新岗位构成旷工,将员工开除,员工主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用人单位将员工就岗位劳动条件清除,员工以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被迫离职主张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方面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员工直接不去上班,用人单位未开除员工,员工也未提出被迫离职,则双方劳动关系继续存在,劳动者没有任何赔偿/补偿,但此时用人单位仍需继续未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并随时做好劳动者回去上班的准备。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调岗
可以无须经过劳动者同意吗?
法律规定在特定的情况下是可以的
《劳动合同法》第40条存在三种情形: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的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要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以上三种情况,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是不需要征得劳动者同意的,但是用人单位如果以这三种情况和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特别提醒
赵志恒律师提醒: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虽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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