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我当时的情况吧,去年在深圳一私人老板加盟的物流公司做司机,由于公司一些政策变相剥削自己利益,自己当时就不继续在公司做下去了,于是提出辞职。当时是19年的12月入职的,离职是20年的7月。由于从入职期间到离职,公司都并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的。所以当时公司所为的离职工资非得到下个月才完全结清,这个我是万万不能接受的,所以当时我提出了,三天内结清工资,我要搬离宿舍,寻找新的工作。这老板那能接受我这条件,于是我便用劳动法告诉他,离职必须结清工资的。他完全按他所为的公司制度办事,忽略我。
当时我便落实查阅相关劳动法资料,毫不犹豫第二天直奔深圳的劳动局,由于他的公司注册资金显示是一千万以上,所以必须到市的劳动局,区的劳动局是受理不了。在劳动局,当面落实咨询,填写好一切得资料信息,再准备好证据。证据就是必须有力证明我在什么时候入职,工作期间发生的一些事,再到离职的时间。证据都准备好,备份好几份。留着到时候如果劳动仲裁之后,公司那边不服,会继续到法院。劳动局跑完大概两三天,公司那边就已经知道了,这速度还算可以的,之后就问我是不是到劳动局去了。我说是,谁叫你拖我工资。说罢,他便提出工资今天下午便可以转过来给我,但是要我到劳动局撤销。我说,先转过来在说吧。
下午他果然就将钱转过来了,但是,我并没有因为这样而撤销,因为在我辞职后,他的亲戚对我的态度也太过分了。我决定要他们付出代价,因为我这边还有免费的律师援助,律师也给了我很大信心。所以我一直等劳动局的仲裁开庭,时间也算快乐,月头去劳动局,月底就可以安排上庭仲裁了。期间他都有要我私聊,说多给我几千块什么的,我觉得几千块教训不了一个人,所以没再和他协商。开庭了,他那边居然没有派人来。这样对我是最有利的,直接判决他那边输了。劳动局仲裁给了我一张判决令,如果公司十五天内不起诉,可以凭这张到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当然是公司服从判决,不起诉的情况下。
事后,公司那边还是有勇气起诉了,委托了相关律师。当到了法院这步时间就需要久一点了,因为开庭都是要排期的,到了21年的4月中旬,法院这步开启了,大家都准备好相关证据,开始一系列的博弈,在法庭上,很多事都是讲究证据的,所以大部分我的证据都能充分支撑我所陈述的事实。法官判我了这边是胜诉,但我清楚这不意味着我现在就能拿到我的二倍工资差额。公司还是有可能上诉,时间还是会拖上大半年左右,再到执行也要几个月。法官也清楚这点,和我商议了一会,我衡量了一下。大家也清楚事情发展,如果官司再打下去3W是赔定了,只是时间问题,但是目前如果能一次,3天内直接支付我1.5W,这事情就结束了。
最终,我接受了1.5W结束了,我社会生涯中第一场胜利的劳动官司。其实现在生活中很少人敢像这样打官司,因为他们没底气,主要是缺乏信心,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其实真的不用怕,当自己证据充足,现在是法制社会了。希望大家遇到不好的公司压榨自己的时候,用于反抗,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