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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报告不交可以吗』辞职报告怎么打怎么写

时间:2023-02-12 11:17:51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为员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在实践的用工过程中会有劳资双方都不愿意缴纳社保。

缴纳社保和员工的工资挂钩,工资高缴得就多,并且是单位和员工按照一定比例承担。缴纳社保员工短期内是看不出有什么作用的,所以很多员工是不愿每个月扣钱去买社保的。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给全部员工购买社保是极大的用工成本。双方都不愿意购买社保,但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给员工购买社保,员工可以提出离职,要求经济补偿金,并要求补缴社保。

那么单位和员工签订放弃缴纳社保协议,是不是就可以不交社保了?单位要求签订放弃社保协议,员工签了后离职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吗?下面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案例】

王尘是某铝材公司员工,公司没有给他缴纳社会保险,在公司干了一年半,王尘提出离职,并且在离职报告上写明原因是未缴纳社会保险,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补缴社保。

公司以王尘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为由,拒绝了他的补偿金和补缴请求,随后产生劳动争议,王尘提出劳动仲裁。

在仲裁过程中,公司出具了一份有王尘签名的《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承诺书内容为“由于本人自身原因,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费。本人承诺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后果自负,并且不因此与公司发生任何劳动纠纷。”

王尘辩称,这份承诺书是在公司要求下签订的,并不是本人主动申请放弃缴纳,属于被胁迫签订。

仲裁委认为,王尘并未对签订承诺书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提供证据证明,所以承诺书真实有效。

因劳动者自身不愿缴纳社会保险不能归责于用人单位,王尘因个人自身原因不愿缴纳社会保险,又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保为由主张经济补偿金,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仲裁裁决:某铝材公司补缴王尘应缴未缴社会保险,驳回王尘的经济补偿金请求。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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