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事业编制的合同工和临时工,被辞退后能得到补偿吗?要弄清这个问题,我们先要分3类人群讨论。
合同工、临时工、事业编制、正式工、劳务派遣人员...看到这些概念,你是不是傻傻分不清?
标红的表示事业单位改革后,参公行政事业单位会纳入公务员编制,而事业单位编制会渐渐以聘用制合同工取代。
弄清楚了这些概念,我们看看各自会怎么补偿?
1、按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规定发放补偿
这适用于事业单位签聘用合同的正式工、参公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不签合同)、在编人员(之后的编制内人员都会逐渐改为聘用合同制,目前还没完成改革)。
2、按《劳动法》规定进行补偿
这适用于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员。
人事代理是将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模式,是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受单位或个人委托,代办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等。在本文就是受事业单位委托。
与人事代理有点类似,劳务派遣就是你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建立合同关系,事业单位发放的工资会经由该公司再发放到你手里,如果事业单位有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需要招人(比如驾驶员、食堂工作人员、维修人员、文印人员等,甚至会招老师、医护人员),一般会选择这种方式(虽说这是《劳动法》不提倡的,因为不利于保障劳动者权益,但仍大量存在)。
如果这些人辞职辞退,应按照《劳动法》规定:
这是最常见的赔偿规定,当然还有其他情况的赔偿规定,可自行翻阅劳动法。
3、临时工可能没有补偿
短期的临时工还好,没补偿没多大个事儿,所以我们重点讨论“长期临时工”。
“长期临时工”是以临时工的身份进入事业单位的,不需经过人事或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录用手续或备案手续,不调入档案或建立档案,很多人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被迫订立了不平等的合同。
辞退时,可以随时决定,在解除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时,不经过法定的程序,也不作经济补偿。
文:湖北中公事业单位(分享事业单位改革资讯,考试政策,笔面试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