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一名劳动者,无论是每天在办公楼工作的白领,还是在建筑工地上努力工作的农民工,都是有必要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的,只有劳动合同才是合法有效的权利,劳动者的权利也受法律保护。此外,在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资纠纷中,劳动者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毕竟,在讨要薪水的过程中,打官司既费时又费力,很多人打不起,不得不吃哑巴亏。新的劳动法在2019年规定:员工在这四种情况下主动辞职,单位也必须赔偿!
1、单位通过欺骗或威胁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当雇主和雇员签订劳动合同时,他们必须遵循公平公正、自由自主的原则,劳动者有权在合同中表明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劳动者有权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如果雇主强迫劳动者或以威胁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等其他问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立即辞职并要求公司赔偿。
2、单位以不合理的理由压榨员工劳动力
当工人进入公司时,公司会因各种原因扣除劳动者的工资,例如聊天罚款,上班迟到罚款,吸烟罚款,以及尝试各种方式来压榨员工的劳动力。这样,工人的合法利益在实际上受到了伤害。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主动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给予赔偿。
3、雇主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障金
我们都知道,社会保障是一种社会福利保险,国家要求公司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入职公司后,公司明确表明不会给员工缴纳社保或者持续拖欠缴纳,则劳动者可以向公司主动提出辞职,并可以要求公司赔偿部分补偿金。
4、公司延迟或不支付工资、加班费、奖金
我们都知道公司在某些特定时期可能需要大量的资金周转。这时,他们可能会推迟支付工资和奖金以防止人员流动,但员工也需要工资来支撑他们的生活,所以如果公司故意拖延或不支付工资、加班费、奖金等等,员工可以主动辞职,并可通过合法的手段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加班费、奖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