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梧州8月21日电(通讯员卢捷)“我以为冒充钱某骗取工资,顶多会是被公司辞退,没想到要负上法律责任。”近日,梧州市一电子玩具公司前主管马某说。
“马某把钱给我,我也没想那么多,现在出事了,我真的后悔”。离职员工钱某则表示。
企业的考勤制度是维护企业正常工作秩序、支付员工报酬的重要依据。但一些员工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公司管理的漏洞,伪造已离职人员仍然在岗的考勤记录,冒领离职人员工资。
马某、钱某原来都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某电子玩具制品有限公司员工。2017年底钱某离职后,二人经事前合谋,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间,共同隐瞒钱某已经离职的事实,由作为主管的马某,利用职务便利,以钱某的名义继续在公司打卡签到,伪造钱某的考勤记录、冒领工资;并在每次冒领工资后,以微信形式转给钱某300元。经查,马某、钱某骗取公司每月发放至钱某工资卡的钱财合计人民币10000多元。
梧州市龙圩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马某、钱某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向龙圩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最终,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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