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先生很无奈
兰州晚报讯 最近,在兰州打工的杜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向本报“记者跑腿”栏目反映,他在金上云(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工作了5个多月,并签有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今年2月他向公司提出离职,并按照劳动合同规定解除关系,可公司迟迟不肯批准和开具离职证明,造成他无法到新单位入职。记者采访时,该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走审批流程,15个工作日内可以为杜先生开具离职证明。
3月4日上午,记者在城关区万达写字楼下见到了杜先生。“公司属于软件行业,我主要为老板出方案。我去年8月入职,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社保都在公司。因个人原因,今年2月中旬我提出了离职,当时与老板进行了沟通,得到了同意,可到办理手续时却出问题了。”杜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辞职报告,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8月3日。记者在劳动合同上看到,第8款“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第十九条规定: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杜先生说,他想去别的行业发展,今年2月17日便向上级领导进行了工作交接,并发了电子邮件,得到的回复是“离职未经批准,办理交接不予受理”。2月18日,他又向公司打了辞职报告,得到的答复是“私自交接,不同意”。
杜先生说,10多天过去了,公司没有给出解释,让他去走劳动仲裁。“劳动仲裁4个多月才有结果,时间上我耗不起。还有,我找了一家新单位,但前提是必须要有前公司开具的离职证明才能入职录用。”
随后,记者来到万达写字楼的金上云(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采访。负责人力资源的李女士说:“杜先生是2月18日提交的辞职报告,目前正在走审批流程,15个工作日内可以开具离职证明,但不是按照他的模式开具,而是按照公司规定开具,也就是到3月11日可以办理此事。”
3月6日,杜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这几天公司再没人联系此事,他只能等到3月11日再去公司交涉办理。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孙建荣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