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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报告提前几天通知“如果不干了 提前几天辞职报告…

时间:2023-02-11 18:31:0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员工向单位提出辞职请求的,这可以说是法律赋予员工的权利,此时虽然是员工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但也应该及时的告知用人单位,好让单位有充分的准备,避免因为人员流动造成经济损失,所以要求一般情况下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一点时间通知,那么,辞职需要提前多少天告知用人单位?

法妞网友咨询:

辞职需要提前多少天告知用人单位?

蒋兴明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蒋兴明律师补充: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受上述时间限制。此外,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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