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唐珩 通讯员 粤消委
三万八的月子中心,能得到什么样的服务?广州消费者伍小姐得到的,是货不对版的房间、化脓发炎的伤口和长时间向月子中心维权的疲惫。广东省消委会今日发布了相关消费提醒。
预产期前一天生产
在“过渡”房中过渡了半个月
2018年3月,伍小姐向广州博泽母婴护理服务有限公司(下简称“博泽母婴”)预订了价值三万八千元的豪华江景房月子套餐,约定预产期入住。
7月预产期前一天,消费者成功产子后立即联系该公司客服,对方却以其临时通知为由,告知其无房间可入住,只能暂时在另一家分店佛奥店过渡两天。
图/视觉中国(图文无关)
然而,该公司随后一再拖延,导致伍小姐在过渡房住了半月之久。此外,该过渡房为临时租用的公寓房间,房间配置和卫生条件均未达到月子房的标准。
消费者还反映,博泽母婴提供的妇幼医院妇产科专业医生也不专业,在多次查房过程中均未对伍小姐的伤口做出及时有效护理,还将伤口误判为疤痕增生。导致其伤口出现感染化脓,不得不在月子期间三次去医院进行伤口清创。
承诺的赔偿
又因软件应缺位无法兑现
为了安抚伍小姐情绪,博泽母婴承诺提供价值八千的产康服务和宝宝游泳服务作为补偿。结果由于产康师和设备的缺位,该公司不仅无法履行补偿承诺,甚至连原套餐里基础的产康服务也未能及时提供。
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伍小姐向广东省消委会投诉,要求博泽母婴进行赔偿。
省消委会工作人员接诉后,随即同博泽母婴负责人进行沟通,该负责人回复称,在佛奥店过渡是经过消费者同意的,过渡房也是五星级公寓套房;其次,月子中心并非医疗机构,并没有医疗服务资质,如出现伤口感染的情况,建议消费者去医院看诊。
该负责人还表示,公司已经提供附加服务作为补偿,消费者也先后带宝宝享受了10次游泳服务。产康室容量有限,每次进行产康服务需要提前预约,若消费者愿意,公司可以继续提供服务。
面对博泽母婴的回应,伍小姐并不认同。
她表示,自己曾尝试预约产康项目,但因产康师辞职,导致其并没有在需要产康服务阶段享受到该服务,现在自己已过了需要产康服务的阶段,只要求赔偿。
省消委会多番调解沟通,最终因双方分歧过大,意见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案件调解无效,省消委会建议消费者通过向行政机关举报,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方式继续维权。
广东省消委会:预产期难测
提前5天通知涉嫌霸王条款
双方签订的合同明确约定:“甲方产妇、婴儿应于预定时间当日入住,若时间有变动应提前5日通知乙方工作人员,且实际入住日期与预定日期前后相差在5日之内,否则,乙方有权按照实际客源情况另行为甲方安排房间,甲方应当遵守乙方的安排。”
实际生活中,很多准妈妈不可能知道自己的准确生产日期,即便有预产期作参考,但刚好能在预产期生产的准妈妈少之又少,要做到提前5天通知月子中心更是难上加难,因此上述条款有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经营者责任的嫌疑,涉嫌霸王条款。虽然博泽母婴护理公司辩称过渡房仍是五星级公寓套房,并未违约,但五星级公寓套房并不代表房间符合月子房标准。
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套餐内容明确包含“4次三甲医院妇科医生巡诊”“产后妈妈生活起居护理协助服务”“伤口换药”等诊查和护理服务,但该公司安排的巡诊医生并未对伍小姐的伤口情况作出正确判断,也未对伤口进行有效护理,最终导致消费者伤口感染化脓,侵犯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博泽母婴护理公司已然违约。
综上所述,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博泽母婴护理公司违反合同约定,理应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的赔偿要求合法合理。
选择月子中心牢记以下消费提醒
省消委会提醒,准妈妈在选择月子中心时,应尽量选择开业有一定时间、有经验有口碑的月子中心;在签订合同时,仔细查看合同内容,对于与自己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要特别留心,不明之处可要求商家予以说明,对于明显侵犯自身权益的霸王条款应直接拒绝,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商家的口头承诺一定要纳入书面合同;在消费过程中,多采用书面记录、录像、录音等多种方式留存证据,以便日后维权。(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孙婷婷 实习生 蔡雪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