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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员辞职报告、保洁员辞职报告原因生病了?

时间:2023-02-10 05:49:3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江海明珠网讯(记者 魏浩)家住市区锦安花园的朱良英,今年56周岁,已经退休的她还是闲不住,经常在外面找一些工作做。去年,她在市区文峰城市广场里面做了一个月的保洁,但是离职之后,她原本就不多的工资还被扣了好几笔。

当时是2018年的七月底,在市区文峰城市广场溜达的朱良英认识了一位在那里做保洁的阿姨。那位保洁员热心地把朱良英介绍给了保洁公司一位叫赵桂兰的领班以及保洁公司的负责人。简单商谈了之后,保洁公司让朱良英从2018年的8月1号开始上班,工资约定是1900元一个月。

朱良英说,一开始她是穿自己的衣服工作的,工作了十多天之后,保洁公司给她发放了工作服。自从穿了保洁公司发的工作服,朱良英身上就开始起红色的疙瘩,去医院看了之后,医生开了一些药膏给她涂抹。但是由于实在是太难受了,朱良英说她提前一周跟领班赵桂兰打了招呼,做到2018年的8月31号就不再继续干下去了。

朱良英工作了整整一个月,加上两天加班,工资应该是2020元,而被扣了几项之后,她拿到手的实际工钱也就只有1280元了。对于被扣的保险这一块,朱良英觉得这个钱理应由保洁公司来缴纳,而对于工作服这一块,她觉得被扣钱,更有点难以理解了。因为朱良英的两件工作服,有一件甚至一次都还没有穿过,但是保洁公司就是不允许她退。

记者联系了这家保洁公司。保洁公司负责人以及朱良英之前的领班赵桂兰一起接待了记者。从那里,记者得知,保洁公司对于公司的规章制度,包括离职的手续在朱良英入职时都有和她说过。中间也允许她穿自己的便装来上班。最后是因为朱良英不辞而别,所以按照规定,扣除了她的一些工资。

在记者的协调之下,保洁公司负责人愿意退还朱良英还未穿过的那件工作服的钱,别的扣款,按照保洁公司的规定,就是无法再退还给朱良英。

对于朱良英遇到的麻烦,记者帮助她咨询了律师,由于朱良英已经退休,双方不属于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朱良英想要维权,只能通过法院,但是为了几百元打官司,又不太值得。所以对于这样的情况,在入职的时候还是应该要写一个书面合同,按合同办事,这样对双方都比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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