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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企业辞职报告怎么写 辞职报告怎么写最好…

时间:2023-02-08 06:15:1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2019年8月1日下午,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张在祥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线问政”栏目,主要就“失业人员管理与服务”方面与网友互动答疑,内容摘录如下:

如何办理失业手续

针对网友“怎么办理失业手续”的问题,张在祥表示,可以登录青岛就业网,选择“个人业务”,点击“失业登记”模块,网上自助办理失业登记。

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就近到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失业登记。

青岛市自2017年11月1日起全面实行社会保障卡与《就业创业证》“证卡合一”,以社会保障卡替代《就业创业证》作为劳动者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身份凭证,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就业创业证》。

个人确需纸质《就业创业证》的,可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打印。 

合同到期了,如何顺利脱离单位?

网友:我合同到期了,今天不去上班了,请问单位应该给我办理什么手续算是齐全的解除合同手续,失业金和档案等怎么办?

对这一问题,张在祥给予了详细答复:

关于单位如何办理解除合同的问题

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同时办理解聘停保手续。

具体的流程是单位先为员工办理解聘停保手续,单位可以登录青岛就业网,选择“单位业务”—“解聘停保”模块办理解聘停保手续,或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现场办理。

员工如何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待遇

单位办结解聘停保手续后,员工可以登录青岛就业网,选择“个人业务”,点击“失业登记”模块,网上自助办理失业登记,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就近到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在办理失业登记的同时申请失业保险金待遇。

失业保险金的享受条件为: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具体的享受月数按照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核算享受期限: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的档案如何移交

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后可以将员工的档案移交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保管。

目前市内三区(市南、市北、李沧)户籍或在市内三区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档案可以移交到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保管(市北区延吉路38号)。

申领失业保险金需具备的条件:

关于失业保险的提问,张在祥答复称,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的缴费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的。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另外,针对补交的问题,张在祥表示,在核算失业保险金时,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是累计核算的,按照实际的缴费年限计算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不会因失业保险是补缴而影响失业保险金的核算。

失业人员再就业,失业金怎么办?

网友:失业人员处于失业状态,一直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找到工作后,请问还可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吗?之前领取的失业金需要返还吗?具体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张在祥答复称,失业人员在按月享受失业金期间,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单位应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通过青岛就业网为职工办理就业登记,并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手续;在双方劳动合同期内,单位和职工应按规定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的同时,个人停止享受失业金,其剩余未领取的失业金月数由发放机构予以封存,待个人将来再次失业并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时,可以继续申领被封存的失业金。

如果用人单位申请补缴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缴期间个人已领取失业金的,需首先由个人持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申请到失业金发放机构申请退还补缴社保期间的失业金,之后单位才能正常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手续。

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何变动

网友:我现在是失业人员领6个月失业金,请问今年待遇会长吗,我还能享受什么待遇?

张在祥答复称,按照省人社厅文件要求,我市在2018年11月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我市最低工资挂钩联动机制。

目前,失业金标准与最低工资的挂钩比例为70%,2019年11月起挂钩比例调整为80%(失业金月发放金额会提高),2020年按照省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和90%比例挂钩。

失业人员在按月享受失业金期间,由发放机构为个人按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负担),缴费期限与失业金发放期限一致,个人按规定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女性失业人员在按月领取失业金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生育子女的,可申领生育补贴;领取失业金期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可以享受培训费“先垫后补”政策。

失业金发放标准问题

针对网友关于失业金标准的问题,张在祥表示,我市的失业金标准是: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黄岛、即墨等七区每人每月1337元,胶州、莱西、平度等三市每人每月1211元。

另外,关于失业人员投保问题,张在祥表示,我市失业人员可到社会保险部门指定的交通银行网点,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代扣代缴业务,现行政策允许符合条件人员只缴纳养老保险费。

资料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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