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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仲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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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辞职,30天期满单位不批也可以离开了。
01 试用期内是否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02 劳动者辞职有什么限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规定: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03 劳动者犯了过错,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04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是否需要提前通知?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
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05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之前,
是否有义务先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按规定先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06 什么情形下
单位辞退员工需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备?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07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
对员工有无优先保护原则?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裁减人员,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上述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08 单位辞退员工
是否需要通知第三方或征求第三方同意?
已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在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所以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通知、咨询工会,但无需工会同意。
09 对于三期女职工、医疗期内职工等特殊人群
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方面有何特殊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上述情形劳动者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其中,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10 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看完这些问答
大家对职工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法律法规问题
都有更深入的了解了吧!
尤其是对广大劳动者而言
更要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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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文森蓝
责编 | 吴美美、田心君
来源 | 海珠区人社局
投稿邮箱 | haizhujun@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