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伙伴考上公务员以后,觉得自己的职位和理想中的工作有太大差距,或者觉得难以胜任,想要辞职。
那么问题来了,公务员试用期期间能不能辞职呢?
试用期辞职,准确地说就是申请取消录用资格,这个是可以的。取消录用资格后再考上公务员的,也不是没有。但公务员试用期也不是可以说辞就辞。
1、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有些情况不得提出取消录用申请。
第十七条 新录用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第(二)(三)(四)(五)款规定情形的,不得提出取消录用申请。即: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2、试用期申请取消录用后,都必须到公务员局备案。
3、取消录用后,你的个人档案里会装进个人申请和取消录用批复等有关材料,假如你日后又考上了其他单位公务员,政审时会作为重要参考。
4、你提出的取消录用理由必须合情合理且不能影响到下一次报考。
如果你理由不充分,单位不会同意,硬辞职不干的话,轻则按考察不合格取消录用,重则会记入诚信档案,这些都会对你下次的政审产生不利影响。
5、试用期内到底可不可以再考公务员?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新录用公务员不得报考其他机关的公务员和到企事业单位应聘。所以你申请取消录用未获批准前是不能再参加其他考试的,你偷偷报考了,但是取消录用审批书是注明时间并存在档案里,政审是很容易被发现的。
6、既然试用期不能报考,那干脆辞职再考行不行?
除非你是考霸,逢考必上岸,或者实在不愿意在现单位呆了,哪怕以后考不上也要离开的才建议你这么做。因为公考都有一定的偶然性,你国考成功不一定省考成功,这次成功不一定下次成功,所以绝对要三思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