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要离职的,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单位不续签,公司不发放补偿金,劳动者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交接工作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