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7月5日澎湃新闻报道,江苏泗洪县某校多名教师试用期辞职,被当地学校“强行留人”。
据记者调者,按照合同规定,试用期内,作为乙方的教师可以随时解约,校方应配合办理离职手续,但是,当试用教师递交辞职申请后,学校和教育局却迟迟不给办理离职手续。学校给出的理由是学校“教师缺口大” 教师“流动性大,“老师考到外地的很多。”教育局一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我们都要求各个学校在放假前这段时间尽力挽留,到放假后,如果老师要走,也要尊重其意愿。”
自古以来,国人舆论的特点一贯是“亏众不亏一”“宁让公家瘫痪,不让个人作难”,更何现在泗洪县辞职教师有合同在手,因此,媒体和舆论齐刷刷地一边倒向辞职教师个人,谴责学校,要求教育局和学校按照合同办事,兑现试用期教师“来去自由”的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留人”, 所以,虽然从情理上来说,学校为学生着想、为学校着想、为当地教育着想,想挽留住教师的“初心”有多么好,都也应照合同办事,这也体现出教育局和学校的公信力。
实际上,学校和教育局要想“留人”,“强制”不是办法,当找出“人走”的根本原因。据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去年全县有八十多位教师离职,今年也已收到了五十多位教师的离职报告,这些离职教师并非不再做教师了,而是考聘到发达地方去了。
条件差、待遇低,这才是“人走”的症结所在。“人往高处走”,教师也人,也要养家糊口,教师向条件好、待遇高的地方“流动”本是一种自然规律,靠人为挽留是无济于事的,强留则更容易出问题。现在在别的地方“考不上的教师”,就先到该县“暂教”,把该县当做“跳板”,如果该县的待遇不提高,当教师“想走又走不了”的时候,我想,在别的地方“考不上的教师”也可能不会到该地“暂教”了。因此,“强留”“沮滞”不是办法,要想解决“师荒”问题,最根本的还是当提高教师待遇。
这不仅是在江苏泗洪,是全国很多地方存在的问题。而要解决这个问题,不是学校和教育内部所能做到的,需要社会和政府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