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05099的网友留言咨询:您好,我大学毕业后在开发区的首钢上班,档案被首钢放在人才中心,在首钢上班期间办过转正定级,13年辞职,到现在已经四年了,辞职后一直在福山自己干,最近在福山找到一份工作开始上班,上班后这家公司的人事给我一张人才流动登记表,让我自己去转移档案,转好档案后给我上保险,具体怎么转他们也不是很清楚。
我想问下,转移到这家公司具体是一个什么流程。人才流动登记表有转出单位盖章,跟转出人事劳动部门盖章,这两个印章是找谁盖,需要准备什么材料。非常感谢!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此回复:你好,根据你所述情况,应该办理从开发区人才服务机构到福山区人才服务机构的调档手续,鉴于你已和原单位离职,人才流动登记表中原单位可以不用盖章,调出人事部门由开发区人才盖章,调入单位由现在福山用人单位盖章,调入人事部门由福山人才盖章后开具调档函办理调动手续。开发区人才电话6380076,福山区人才电弧6356305.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