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猪场考勤、休请假,代班及辞职制度
制度目的:
为了确保猪场正常生产,严格考勤及合理安排场内员工休假、请假及顶班事宜,故针对考勤、休请假,顶班及辞职做出以下相关制度。
制度如下:
1、场内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积极工作不懒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如场内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必须服从。
2、各段生产员工由各段长进行考勤,月底将考勤结果汇总于场长;各段长由场长负责考勤;场长还要随时抽查其他员工出勤记录以及随机考勤其他员工。
3、考勤方法:每天在员工上下班时对其考勤,如实记录其当天出勤情况,并要求其签字“画勾”确认。
4、工作时间开始后15分钟及以内到班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结束前15分钟及以内下班者为早退。
①、迟到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半天;
②、当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即使累计时间不超过15分钟,也按缺勤半天论。
③、夏季: 05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08:30-12:30 下午 16:00-20:00
④、冬季: 10月1日至4月30日 ;上午09:00-13:00 下午 15:00-19:00
备注说明:分娩舍饲养员根据该舍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除了大产,其他时间可以按照此时间来考勤,烧锅炉和上夜班的除外。
5、休假:员工每月有2天带薪休假天数,休假具体时间要服从场内安排。如每月不休,有300元的满勤补助,每月休假天数不可累计。
6、请假:员工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至少提前3天向段长提出申请,经过本段段长同意并协调完顶班事宜之后,并填写请假条交于场长,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①、一个月里休息累计超过2天,都按照请假处理;请假期间无基本工资;如超时未归或未经场长同意擅自延长假期的,每超1天按缺勤1天处理;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按缺勤处理。
②、休假或者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经过本段段长同意签字并协调完顶班工作事宜之后,至少提前3天交场长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7、代班:需要代班情况时,需将被代班人的工资给予代班人,根据代班人的代班天数。
8、以上考勤,休假,请假,由段长交于场长,场长核实确认后,再上报会计,会计最后将这些核算进当月工资。
9、员工离职需要提前30天打申请报告,如违反规定则扣除一个月工资计算。
备注:以上制度,是为了我们更好地开展工作,合理安排休息所制定的,希望大家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