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员工的奖金发放,尤其离职后的奖金到底该不该发,一直颇有争议。有券商离职员工,甚至高管,都有为此打官司,券商对此也多讳莫如深。
近日,广发证券在内部发布了一份《员工薪酬管理办法》通知,明确对于奖金发放前已离职审批流程的员工,该公司将不予发放奖金,一时引发市场和行业高度关注。
作为人才密集性行业,证券行业的高薪常常令人垂涎。但券商的奖金发放,尤其是年终奖,往往要到第二年才发,形成所谓的“奖金递延制度”。
那么,员工离职后,到底能不能拿到奖金呢?
广发证券:奖金发放前离职不予发放
12月5日,广发证券修订下发了一份《员工薪酬管理办法》通知,其中,明确对于奖金发放前已离职走完审批流程的员工,该公司不予发放奖金,该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引发市场关注。
广发证券在通知中表示,为了建立有效的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进和保留关注核心人才,根据外部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机遇内部规章制度等,修订了该办法。
同时,广发证券在通知中明确了试用期员工岗位工资、月度奖金预算由其职级对应标准的70%提高至80%。
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实际上券商的这种做法早就是“行业惯例”。作为人才密集性行业,券商行业的薪水常常高的令人咂舌,尤其是头部券商。以2018年上市券商披露的薪酬数据来看,人均薪酬超过50万元的有6家券商。
薪水高企背后,为了保留公司的核心人才,一般而言,券商的奖金发放,尤其是年终奖,往往要到第二年才发,实际上形成了所谓的“奖金递延制度”。而证券公司高管的薪酬,全行业都是采取按年递延方式发放,比如说第一年发放全部的50%,第二年发30%,第三年发20%。
一旦这些高管或员工离职,递延部分的奖金基本就拿不到,这也早已不是行业个例。但近两年来,已有一些高管或员工拿起法律武器,向券商索要这年被递延发放的降薪,他们认为这些被递延发放的奖金,本身就是他们劳动薪酬的一部分,与离职与否并无关系。
在一起奖金发放的纠纷中,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就指出,用人单位在奖金的设置和发放上享有相当程度的自主权,但相关奖金制度的设计还需要在法律的框架内,并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合法。
正是由于用人单位在奖金的设置和发放上享有自主权,回顾过去,券商与员工之间因奖金发放已经产生过多起劳动纠纷。
因奖金发放已产生多起纠纷
今年10月,民生证券的前董秘李春就因递延奖金不发一事状告了该公司,经过仲裁、一审、终审等多个层级审理,最终胜诉,讨回了337万递延奖金。
关于递延奖金该不该发放的问题,二审法院认为,民生证券有权停止发放未支付的高管奖金的必要前提条件,包括“在奖金延期支付期间离职”在内的三个子项条件(民生证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亦应在此前提存在的基础上才具备效力。
根据民生证券董秘的离任审计报告结果,李春在担任民生证券高管及民生投资公司负责人期间,审计结论均显示未发生重大风险,未发现李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民生证券关于“高管人员在奖金延期支付期间离职的,停止发放全部未支付的奖金”的内部规定违反了《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的规定,应视为无效,而高管奖金是工资的一部分,应在离职时一次性付清。最终,北京市二中院认为一审判决处理不当,撤销了相关一审判决,并进行改判。
另一则纠纷则是今年7月,因离职后公司未发放年终奖,中泰证券的前员工兰某也选择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申诉。在历经仲裁和两次诉讼后,最终法院判决中泰证券向该离职员工支付10.25万元奖金。
去年6月底,兰某因个人原因离职,中泰证券没有给其发放2017年度预留部分的奖金。中泰证券认为,按照公司规定,在该公司2018年8月完成2017年度的统算时,兰某已离职,兰某未参加2017年度统算,故不应再发放兰某2017年度预留部分的奖金。
最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为,中泰证券并未将相关薪酬考核办法依法告知和有效送达兰某,因此关于其所主张的规章制度已经符合法律有关民主程序规定的意见不予采信。兰某于2018年6月底离职时已届双方书面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其离职时间尚不具备参与2018年度的统算条件,但兰某在2017年度的工作期间已满全年,因此中泰证券拒发兰某于2017年度的暂扣奖金不具有合法性与合理性。
而关于离职奖金的发放,败诉者也不在少数。例如,前国融证券员工张某在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拿到3万元劳动合同赔偿金后,对6万元年终奖提出了要求。国融证券称,2017年,张某所属部门因绩效未达标,所以没有年终奖发放,且张某主张的数额也没有任何依据。最终,法院判决张某的年终奖诉求无效。
离职后到底能不能拿到奖金
金融行业,奖金通常是员工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占大头。绩效奖金的发放一般会与员工的个人业绩、项目完成情况、工作量等有关。
此前有媒体采访审理上述中泰证券案例的李晗法官介绍,在司法实践中,员工拿不到奖金的情况一般有三种:
一、离职时签订了无纠纷的离职协议,协议中约定了双方工资,奖金等已结清的条款;
二、企业规章制度明确了离职员工不发放该笔奖金,而且规章制度已明确告知劳动者,劳动者明知该条款的存在;
三、延期发放的奖金,因为劳动者在职时的工作有瑕疵而减少或不再发放,此种情况一般也需要有企业明确的规章制度规定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