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王媛媛)乌鲁木齐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十七条措施》和《乌鲁木齐市企业复工复产指南》以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狠抓落实,梳理编制了我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申报指南,方便企业和市民办事。
3月1日,记者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了解到,针对十七条措施中提到的继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按照“网上办”“零见面”的原则开展远程审批服务和电子招投标等内容,该局为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有序开工,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措施,简化工作流程,提高业务办理高效化、便利化水平。
目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梳理编制了我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申报指南,汇总整理了市、区(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具体业务负责人和联系方式,全面推行“网上办”、“零见面”审批服务。
在服务内容方面,推动事项网上办理,依托新疆政务服务网乌鲁木齐站点网上办事大厅,将其作为网上申报的统一入口,分别对并联阶段申报和单一事项申报进行清晰有效的操作指引,引导企业通过互联网办理业务。对尚无法“网上办”或网办后仍需纸质材料的,开通“申请材料邮递收取”和“审批结果快递送达”的双向免费快递服务模式。
在畅通电话咨询通道方面,通过微信公众号、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各级审批部门咨询服务电话,各部门指定专人接听电话,及时回应办事群众和企业的电话咨询,指导企业和市民进行“不见面审批”申报工作。
在全天候保障方面,为纳入优先保障项目清单的工程建设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组建市工程建设项目咨询服务工作微信群,由各项目业主单位、各市级、区(县)审批部门、项目对接负责人、后台技术人员共同组成。在继续做好代办、领办服务的基础上,落实好项目全链条审批服务的咨询、协调、跟踪、督办工作,保障企业在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申报工作中顺利进行。对确需到现场办理的审批业务,可提供预约现场服务。
点击下方链接查看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工程建设项目类)咨询服务电话
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申报指南
网上申报服务主要有两种类型
一是针对须开展全流程审批的新建工程项目,提供阶段并联审批网上申报。
二是针对须进行单个事项申报的既有工程建设项目,部分事项可网上申报,首批清单如下,后续将陆续增加。
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可网办事项清单(首批17个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审批部门
1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社会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登记备案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核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6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市自然资源局
7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核转报 市气象局
8 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 市气象局
9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市水务局
10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市水务局
1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市水务局
12 取水许可 市水务局
13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市国家安全局
14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市建设局(人防办)
15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
16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
17 易地绿化的审核 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