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是一名刚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大学生,向同事了解到,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提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再申报个税,可以实行多退少补,很多同事还退了不少税金,于是他赶忙操作了起来,可是在提交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发现需要选择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者是“综合所得年度申报”,这时突然不知道如何选择了。
纳税申报
一、何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申报”?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申报”是纳税申报的不同方式,是我们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公积金和赡养老人等6个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必须“二选一”,才能完成申报。
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是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同步至扣缴义务人,通过扣缴义务人按月计算应预扣预缴税款后,并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一般适用于有固定工作单位的纳税人。
2.“综合所得年度申报”
纳税人不经过扣缴义务人,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才能享受扣除并办理退税。
一般适用于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不想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隐私泄露给工作单位的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
二、“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申报”有什么区别?
作为2种不同的纳税申报方式,其区别主要表现如下:
1.是否具有扣缴义务人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需要填制扣缴义务人信息即纳税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并通过个税App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同步至扣缴义务人。
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纳税人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无扣缴义务人。
2.享受扣除的时间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除了大病医疗支出需要在第二年度3月1日到6月30日汇算清缴时再扣除,其他的5项支出可以在每月的预扣预缴期间享受扣除。
而“综合所得年度申报”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才能享受扣除并办理退税。
个税汇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