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某地税局发文:对目前采取核定征收的月销售额超10万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实行查账征收;
除此以外,不少地区也有类似发文:对存量个体工商户分阶段、分步骤、分批次推广查账征收~
个体户查账征收,真的要来了!
01
取消核定征收
月销售额10万以上,实行查账征收
1. 黑龙江大庆税务局
9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大庆税务局发文:为堵塞税收征管漏洞,自2022年4月1日起,对目前采取核定征收的月销售额超1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实行查账征收;对新办个体工商户符合规定范围的,一律实行查账征收。
2. 海南安定税务局
同样是9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安定税务局也发文指出:为全面提高个体工商户的征管质量,提升个体工商业者的纳税遵从度……结合实际制定查账征收工作方案,分阶段、分步骤、分批次推广查账征收工作;
首批重点针对存量个体工商户经营收入达到建账标准且月均收入超过10万元以上的16户个体工商户,积极引导其按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
3. 山东东营税务局
8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东营税务局一则税务文书送达公告显示:3138户个体工商户已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管理条件,决定自2022年6月30日起终止其定期定额征收方式,转为查账征收。
而更早之前,如上海、山东、浙江、贵州、福建、湖北等地,核定征收的政策都在收紧,可以说,取消核定征收已经越来越大势所趋了。
02
改为查账征收意味着什么?
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是税务机关根据各税种不同特点、征纳双方的具体条件而确定的计算征收税款的方法和形式。
核定征收,是在纳税人会计账簿不健全或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
而查账征收,则适用于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从上文,税务局的发文也能看出:取消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的一大重要出发点:就在于要规范个体工商户管理!
此前,尽管国家已明确规定“个体户也要设置账簿、记账报税”,但仍有很多人认为“个体户不同于公司,不用设置账簿、记账,不用报税”——
然而真的是这样吗?
1. 多家个体户被查,税局终于出手
此前财小加就曾发文进行过披露:
多地个体工商户在税务稽查中再度“暴雷,多是因为“不记账、不报税”等问题而被处罚!
涉及范围之广,包括且不限于水果餐饮、便利超市、美容美发、汽车维修、足浴养生等行业~
2. 个体户也要设置账簿、记账报税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需要记账;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需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
未按规定建账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并且建账时间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此次取消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的举措,则意味着对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收管理将进一步规范(其中更是明确了:月销售超10万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实行查账征收)!且落到实处!
因此个体户更该做好自查自纠!
03
个体户常见涉税风险,抓紧自查
1. 不设置账簿、不记账
如上文,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需要记账;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需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
2. 未按规定报税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增值税常见风险点:
1)销售收入不完整(如现金收入、不开票收入、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等未能及时入账报税);
2)虚开发票(利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额的优惠政策为其他单位虚开增值税发票);
3)发票开具不合规(如发票开具不及时,开具的发票信息与实际业务不符等);
4)进项税额抵扣不合规(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如收到的发票信息与实际业务不符,将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进行了抵扣等);
个人所得税常见风险点:
1)收入不完整;
2)与其他不属经营所得的收入混淆;
3)个人、家庭费用与经营费用未能分别核算;
4)扣除了业主本人的工资;
5)长期零申报、不申报、或不按规定记账;
6)以各种形式向个人支付的应税收入,未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
其他税费常见风险点:
1)房产税:账面房产、房屋租金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缴纳房产税;无租使用房产未申报缴纳房产税;
2)土地使用税:未按土地实际面积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
3)印花税:应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协议或凭证,未按规定申报并缴纳印花税等。
3. 不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0日内要办理税务登记;一般情况下超过6个月未办理税务登记,工商局很可能直接吊销营业执照。
4. 不交社保
1)没有雇员,可以不用依法缴纳社保(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
2)有雇员,需依法缴纳社保(政策依据:《劳动法》第72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2条)。
5. 公私不分
很多个体工商户不开设对公账户,而是由老板私人账户进行收付款项;
然而这样很容易造成公私不分,有偷逃税款的嫌疑!
此前,天津税务局就曾查处一则典型案例:某食品店老板微信和支付宝收入金额累计2800余万元,且多次提现到其个人账户,备注多为“收现”“当天收入”“转账”等;
税局认定该食品店少申报缴纳了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依法要求其补缴之前所逃税款、滞纳金合计129.19万元,并依法给予相应罚款。
6. 未按规定报送工商年检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6月30日,向工商行政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报告;
1)如未按规定报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处以200元罚款,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于本年度7月1日-下一年度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对社会进行公示;
2)如报告不实的,个体户年度报告被发现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其15个工作日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予以公示。
具体报送内容如图示(个体户自主决定其年度报告的内容,是否公示):
篇幅原因,个体户相关内容暂时就介绍到这里啦,后续关于查账征收的进一步情况,关注财加教育,我们将持续为您放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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