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即将实施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个税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房贷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这样的福利怎么享受呢?手把手教你!
可以自己办,也可以让单位代办
对照了条件,确认自己可以办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了,但是必须得自己办理吗?
并不是,有两种方式办理。
纳税人——提交材料——→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所在单位)———提交材料——→税务机关
除大病医疗以外,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首次享受时,纳税人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像“三险一金”一样,为大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提交材料——→税务机关
一般有以下情形之一,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
①不愿意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
②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
③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
④纳税年度内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
四种填报方式,线上和线下都可以
无论纳税人是选择在扣缴单位发工资时享受扣除,还是选择次年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都可选择以下四种填报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进行申报。
远程办税端——APP端: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实名注册获取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并进入软件操作界面,即可以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远程办税端——WEB端:可进入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点击地图前往各省市自治区的电子税务局进行填报办理。
电子表格模板:第一,从单位领取。第二,从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载表格。
把电子模板报送给单位的,单位将电子模板信息导入扣缴端软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通过扣缴端软件提交给税务机关。同时将电子模板内容打印,经员工签字、单位盖章后留存备查。
纸质表格模板:第一,就近到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领取已经印制好的信息表格。第二,到单位负责为大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部门去领取表格。第三,登录税务总局或各省、市税务机关官网,下载表格电子版并自行打印出来。
填写好的纸质表格可以提交给单位,单位如实录入扣缴端软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通过扣缴端软件提交给税务机关,同时将纸质表留存备查。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到底怎么填?
以电子模板表格为例。
首页填写范例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填写范例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填写范例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填写范例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填写范例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填写范例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填写范例
患者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填写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患者姓名、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医药费用总金额:填写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总金额。
广告
查看详情
个人负担金额:填写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与纳税人关系:按患者与纳税人的关系填报,区分“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三种情形。
填完表格 别忘了留存资料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纳税人应当将扣除信息表及相关留存备查资料,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五年。
申报时留存资料不需要提交,只有当税务部门事后核验时,部门信息核对不上的,才会找纳税人核对。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留存资料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无需特别留存资料。
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需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资料。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从 2019 年 1月 1 日开始实施,因此需是在此之后取得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非独生子女,并且采取了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的扣除方式,则需要注意留存好相关书面协议等资料。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税务机关将定期对纳税人提供的信息开展抽查。核查时,纳税人无法提供留存备查资料,或者留存备查资料不能支持相关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要求纳税人提供其他佐证;如不能提供其他佐证材料,或者佐证材料仍不足以支持的,纳税人将不得享受相关专项附加扣除。
相关问题
大病医疗支出项目扣除怎么办理?
①如果选择在单位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不包括大病医疗扣除的。
②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需要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
③新税法实施首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要在2020年才能办理。
马上就2019年1月1日了,没能及时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怎么办?
如果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单位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是一年申报一次吗?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