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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申报需要备案吗】高新认定“报备即批准”终于落地

时间:2023-05-05 02:33:5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2021年9月16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和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2021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标志着高新认定“报备即批准”终于落地!

一、什么时间申报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时间为准。企业可“随申请、随认定、随报备”。

二、什么企业可以申报

哪些企业有资格参与“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呢?

按照《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京科创发〔2021〕114号,以下简称114号文)的要求,实行“报备即批准”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企业是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关键材料等(注:这里的“等”字可以忽略,不要过多联想)领域生产研发类规模以上(注:收入或资产达到多少算规模以上?尚无具体文件明确) 企业;

2、企业在北京注册,且从业一年以上;

3、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4、符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的高新认定条件。

三、在哪里申报

企业申请政策试点采用网上在线申报方式,无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点击导航栏左侧“高企认定申报(试点)”。

四、报送什么资料

企业需按要求填写如下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申请表》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

这点非常重要。就是说,现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需要提交的资料,对于参与“报备即批准”的企业,提交的资料同样少不了(如年审报告、研发费用和高新收入专审报告等)。

例外情况是,按照114号文的要求,企业不需报送注册登记证件、知识产权证明、职工的劳动合同及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

五、“报备即批准”的企业是否不会被抽查

按照114号文的要求,认定小组将通过重点检查、随机抽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加强对政策试点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对在认定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违规的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在今年高新认定抽查力度如此之大的背景下,相信参与“报备即批准”的企业同样也不会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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