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灰灰菜
马上五一了,很多战友都选择在这个时间点提前申请办理结婚的事宜,后台就有人咨询军人结婚需要填写什么申请以及表格?我们整理了一份关于军人结婚的详细范围和表格给大家。
★ 军人结婚需要填写什么申请以及表格
(1)个人申请。
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范文:
尊敬的党支部:
我叫xxx,现为xxx排长,于198x年x月x日出生,已满25周岁,符合结婚年龄。女友xxx系xxxxx人,198x年x月出生,符合晚婚年龄。现在家待业,我们身体健康,没有任何病史,均符合结婚条件。 我与女友xxx自相识以来,关系融洽,感情发展顺利,现自愿建立婚姻关系,并得到双方父母的大力支持,经商议准备近期结婚,特此申请,请组织给予批准。
申请人:xxx
20xx年 x月xx日
(2)组织发函。
政治机关向申请结婚的对象单位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寄发《结婚函调信》和结婚函调报告表。
(3)填写报告。
待《结婚函调报告表》寄回,经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后,申请结婚者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支部申报,营级单位党委审核。
(4)审核证件。
申请结婚者须提供男女双方婚前检查体检表,双方身份证和军官证或士兵证、户口簿复印件(和原件)。
再婚者须提供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及离婚证。
丧偶再婚者须持前夫(妻)的死亡医学证明和生育子女情况证明。连同《申请结婚报告表》一并报政治机关审批。
(5)领取证书。
政治机关领导审批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书。
(6)建立档案。
在领取结婚证书60天内要在本级计划生育部门建立计划生育个人档案。